河北省纪委通报9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据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6月12日,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9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士平报销招待用品等不合理开支,司法局违规收取社区矫正人员保证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河市燕郊高新区机关食堂购买高档酒用于接待,给予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行政科长吴涛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体育局副局长张江岩带队公款旅游,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鸡泽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赵儒恩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沧县崔尔庄镇党委书记刘金山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违规使用公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无极县农牧局副局长李英拴违反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停驶规定,违规使用公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万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怀来县农牧局畜牧水产办公室在大唐温泉培训中心举行培训活动,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给予办公室主任董建勋、原副主任姚树森行政警告处分。 枣强县恩察镇政府工作人员赵风来,工作日中午饮酒,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常抓不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查找、认真解决制度和管理漏洞,以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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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