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金牌大状”还需更多保障
原标题:村居“金牌大状”还需更多保障 广州观察 增城96名律师与全区339个村(居)对接,村务琐事由驻村律师为村委提供法律意见,邻里争执有驻村调解员现场调解。日前,增城区出台的《增城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规定,将按照2万/村(社区)/年的标准,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补贴。 请律师进村,担任村(居)委法律顾问,这是政府用法律思维和方式执政的具体行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此举十分必要。一方面,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各类问题和纠纷集中,比如因农村土地内部流转、村民利益分配、村居拆迁补偿等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亟须法律介入调解;另一方面,农村律师资源匮乏,村委会解决棘手问题、村民维权,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指导。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起码可以先缓解上述两个“燃眉之急”。 从2011年佛山率先试水至今,广东的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已开展近5年,从实践效果来看,驻村的律师切实解决了农村的不少“老大难”问题。数据显示,从2012年3月至去年底,广东近万名律师与超过1万个村(居)建立了服务关系,共为基层村(居)委修改完善村规民约8000多份,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1000多宗。有人调侃,有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百姓碰到麻烦事儿,头不疼了,心不慌了,更不用动辄骑着摩托车上城里托人找关系,一个电话就能找来“金牌大状”,得到的还是最专业的指导。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良性的制度摆在这,但执行更为关键。从现实情况来看,律师如果接下大案要案尤其是商业案件,能赚取高额收入,如果没有充分资金保障,律师下沉基层的动力必然大打折扣。从这一点看,增城推行的政府“买单”服务,且给出了高于省里最低经费标准两倍的支持标准,显然能够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发挥其普法和维权作用。 另一方面,村(社区)关系复杂,一些村(居)委习惯了传统的解决问题之道,如果没有赋予律师足够的活动空间,其法律援助效用势必受到影响。因此,除了要在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外,律师意见的“消化”恐怕更为关键。毕竟,不是每个村(居)委都会对律师的介入表示欢迎,尤其是个别习惯“我说了算”的村(居)委,愿不愿意接受律师的专业指导,对律师的意见又能否听得进去,多大程度上参考律师的意见,恐怕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因此,要真正实现“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做”,还得为农村“金牌大状”设立制度保障,以确保律师意见敢于说出来,别人能够听进去。 (唐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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