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通报4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人民网北京6月1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对4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4起案件是: 1.南航集团建发公司多次发生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劳保费、过节费等严重违纪的问题,有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缴费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集团党组纪检组给予建发公司党委通报批评,给予建发公司党委书记黄兴悦、建发公司纪委书记张维民通报批评,对建发公司副总经理胡鹏、胡继红给予诫勉谈话。 2.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12月发生一起超标准安排接待的问题,用公款大吃大喝、请住高级酒店、游览旅游景点、赠送礼品。集团党组纪检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米耕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接待费用。 3.南航股份原河南分公司发生将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奖励和扩大费用开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股份公司纪委给予原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朱国年党内警告处分、原河南分公司党委书记潘新军通报批评。 4.南航股份吉林分公司发生截留、套取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查处。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股份公司纪委给予吉林分公司总经理李嘉华党内警告处分、吉林分公司党委书记颜庆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对典型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十分必要,公司各级党组织务必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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