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 2015-06-10 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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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满族乡冯营子村西地新村南侧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2015]5

  地块位置西地满族乡冯营子村西地新村南侧B地块

  土地面积(m2)91947.2

  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1且不得超过2.1;建筑密度:不得超过28%;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0米;绿地率:不低于30%。

  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竞买保证金2200万元

  该地块规划住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竞得人需在该地块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517平方米。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30至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占配建总量的70%以上,60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占配建总量的30%以下。其中总建筑面积的50%产权归双滦区政府所有,另外50%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持有、经营,或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按规定程序向用工集中地开发区、各类园区、企业、单位和政府出售,或按规定程序经双滦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出租、出售。房屋出售价格一般不高于同类项目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80%。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符合河北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室内装修、实体质量验收标准。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双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建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未在双滦区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6个月内,按照规定在双滦区注册全资子公司或有限公司,并由新注册的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7月2日的工作日,到承德市新兴街8号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7日10时至2015年7月2日16时(工作日),到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5年7月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拍卖地点为承德市东兴路七号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拍卖时间为:

  2015年7月3日11时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建设街49号双滦区国土资源局、承德市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承德市土地市场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2015]5号拍卖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打款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承德市财政局

  开户行:承德银行隆兴支行

  账号:5001227700070-0101

  九、拍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承德市新兴街8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4-2108096 13831462892

  网址:www.landchina.com

  www.cdsland.com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0日

关键词: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