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宗泽就非法拘禁罪谈——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2015-06-10 06:53: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原标题:任宗泽就非法拘禁罪谈——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对情节一般的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多长才构成犯罪,因无明确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争议较大。对此,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任宗泽在《检察日报》上发表题为《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需明确》文章中指出:

司法解释应当明确规定非法拘禁罪之构罪时间标准。在单纯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没有重伤、死亡后果的情形下,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制定不同的标准。

情节一般的,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12小时以上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6小时以上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情节到底是一般还是严重,可以根据是否属于索取债务,索取多少数额以上债务,非法拘禁对象是否为妇女、未成年人或老弱病残人员,手段是否恶劣等细化规定,以更好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

(来源:法制日报)

关键词:任宗泽,情节,检察日报,立案标准,刑事责任,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需明

责任编辑:jockbang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