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要形成遵守和维护基本法的良好风尚——专访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赵博)“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香港社会要进一步增强实施基本法的自觉性,形成遵守基本法、维护基本法的良好风尚。”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汉斌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立法工作的领导人之一,王汉斌参与、领导人大立法工作近20年,以果敢、专业的风格备受法律界人士敬仰。谈起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90岁高龄的王汉斌坦言,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立法,“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起草过程高度开放、民主,内地和香港委员亲密合作、群策群力,共同完成了这项光荣的历史使命”。 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回归前的过渡期。“当务之急就是将‘一国两制’设想所形成的政策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王汉斌回忆说,根据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的任命,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于1985年7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被任命为副主任委员。 “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59名委员组成,其中内地委员36人、香港委员23人。香港委员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体现了中央对香港同胞意见的充分尊重。”王汉斌说。 起草委员会首先拟定了工作规则,初步确定了基本法结构,然后设立了5个专题小组,即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专题小组,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政治体制专题小组,经济专题小组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宗教专题小组。 王汉斌介绍说,这些小组负责具体研究基本法中的专门问题,并起草有关条文。在各专题小组起草条文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由包玉刚、胡绳两位副主任委员主持的总体工作小组,对各章节条文进行了调整和修改。1988年4月,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历时5个月在香港和全国其他地区及各有关部门中广泛听取意见。征询期结束后,起草委员会先后举行了各专题小组会议和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对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条文作了修改和调整。 “香港委员非常认真,每次开会发言都会围绕某一条文展开详细论述、提出具体意见。”王汉斌说,“内地委员也是全心投入,很多人是‘兼职’草委,花的时间却超过本职工作。大家都本着充分负责的态度,对待这项庄严的立法工作。” 他说,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有时会围绕某个表述、某种观点进行交锋,但最后总能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就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取得共同看法。 1989年1月,起草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逐条逐件地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载入基本法的所有条文、附件和相关文件,必须经过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多数赞成。也就是说,基本法的任何条文,如果香港委员全部不同意就不可能获得通过。”王汉斌说。 他特别指出,基本法是在香港社会各阶层以及内地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大力协作下完成的,“这还要归功于咨询委员会的贡献”。 王汉斌回忆说,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成立一个全港性的有广泛代表性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很有必要,可以作为香港各界人士与起草委员会联系、沟通的桥梁和反映对基本法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 “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在香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起草基本法的宣传、推广工作,收集了大量有关基本法的意见和建议。”王汉斌说,基本法起草过程中,在香港进行了两次大规模咨询活动。草委会对基本法草案先后作了100多处修改,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咨委会整理的港人意见。 王汉斌感慨地说,重温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香港社会达成的共识,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实质和立法原意,既是当前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落实“一国两制”的长远需要。 “必须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港对香港前途命运的极端重要性,不断丰富基本法实践。”他说,“具体而言,就是要尊重历史、维护法治,以基本法的规定为共同基础,讨论、解决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
关键词:一国两制,香港基本法,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立法工作,宪法制定,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