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全面督查64个司局、直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实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和要求,2014年7月,农业部出台了《中共农业部党组、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见》。一年过去了,“两个责任”履行得怎么样、成效如何?为检验和督促各单位工作落实,农业部自2015年5月中旬至6月下旬,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面督查。 农业部成立11个督查组,由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部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每个督查组承担5-6个单位的督查任务,对农业部64个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做到督查覆盖所有司局,没有特例、没有死角。要求各单位先行对照督查内容,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督查组于6月1日至6月15日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各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督查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分解、工作推动、制度建设、案件查处、选人用人、发挥表率作用、群众评价等内容。二是各单位纪委、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纪检组织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业、协助党组织工作、任务落实、自身建设、群众评价等方面情况。三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包括方案制定、责任分解、工作进展等。 各督查组严格按程序开展检查,提升针对性、有序性和全面性。督查组深入各单位听取领导班子汇报,召开干部群众会议,组织民主测评(测评表当场收回,进行汇总分析);与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在职人员代表开展个别谈话,听取对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见建议,将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作为必谈人员;查阅被督查单位有关档案材料,包括年度有关制度建设、责任分解、有关会议记录等,保证督查工作深入有效。 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督查结束后,农业部将于“七一”前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督查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就落实“两个责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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