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意见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5-05-29 18:56:5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 民政部网站29日发布信息,为促进广大中央企业通过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发展,民政部、国资委出台相关意见,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

这份《民政部 国资委关于支持中央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为中央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十方面指引,包括直接设立慈善组织、发挥好已成立基金会的作用、利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捐赠、与慈善组织缔结合作关系、组织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支持慈善文化传播、在投资兴业中吸纳困难群体、确定专门负责社会责任履行的部门、创新其他参与慈善事业的方式等。其中,支持、引导中央企业积极参与“救急难”工作,探索中央企业开展慈善救助的新方法、新路径,鼓励中央企业在投资兴业中吸纳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组建专门的机构统筹规划和开展慈善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中央企业依托相关金融机构、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等,成为意见的亮点。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丰富完善窗口和在线服务内容,为中央企业依法设立慈善组织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指导。民政部和国资委将联合制定《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中央企业参与慈善活动行为指南》《中央企业与慈善组织开展合作指导手册》等规定,为中央企业更好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供科学指导。

意见强调,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企业设立慈善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重点加强对财务状况、信息公开和重大活动的监管。对中央企业设立的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要依法保障中央企业作为捐赠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受赠人按约定管理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关键词:慈善文化,慈善救助,国资委,慈善组织,中央企业参与慈善活动行为指南

责任编辑:jockbang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