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巡回法庭开放日:探访“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
新华网深圳5月28日电(记者毛一竹)最高人民法院28日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第一巡回法庭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的律师代表签署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案法庭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倡议书》,以此增进相互之间的尊重和认同,共同推动案件公开、公正、高效审理。 根据最高法公布的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自2015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被不少法律界人士称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 在远程视频接访室,记者看到,坐在办公桌前的法官正在通过电脑远程视频接访两名案件当事人,画面、声音十分清楚。法官告诉记者,两名当事人家在广东清远,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只需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点对点”连线,就可以向最高法院表达自己的诉求,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在第一巡回法庭第三法庭,合议庭对两名村民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及行政赔偿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记者注意到,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审判长在案件审理前作出声明:该案实行过问留痕,凡是对案件进行干预过问的,都将被记录在案。 旁听结束后,参加开放日的全国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对第一巡回法庭的审判团队进行提问。第一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孔祥俊说,司法改革后,法官的责任意识更强了。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为了统一裁判标准,内部会召集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并通过判例对巡回区的法院进行指导。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认为,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有利于提高整个巡回区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也可以让最高法院的法官熟悉地方情况,变得更接地气。 在开放日活动中,广东、广西、海南的律师代表还签署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案法庭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倡议书》。一些律师代表认为,倡议书有助于消除双方工作中的猜忌、隔阂、抵触,增强彼此的尊重和认同。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开放日活动首次邀请了香港、澳门、台湾律师和商业代表。香港律师协会副会长苏绍聪说:“倡议书上,法官在左边,律师在右,让我们感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决心,也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法律队伍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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