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继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建立奖惩排名制度
原标题:新疆继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建立奖惩排名制度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自治区旅游局在全国率先启动全区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活动。2013年对全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进行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全面提升全疆旅游市场的服务水平,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进一步完善旅游全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显好转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据2015新疆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刘新福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结束,从5月开始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将于7月进行总结公示,一直到11月是整改提升阶段。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将建立和完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导游退出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 据了解,此次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公共服务设施、景区标识标牌系统规范和完善、景区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进等制度实施作为A级景区的重点检查内容;酒店工作组侧重于检查四星级(含)以下饭店此前要求限期整改以及五星级酒店对标检查;旅行社工作组将针对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旅行社责任险等进行重点检查,对“黑社”、违规设立的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超范围经营的宣传广告等予以坚决打击。导游人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与旅行社专项整治结合在一起进行,将主要针对导游人员言谈举止不文明、不履行旅游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欺客宰客、强迫游客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未取得导游资格而从事导游业务等进行严查。 据介绍,专项整治活动将建立奖惩和排名制度。依据打分结果,按景区A级和饭店星级等级进行排名,评选出“十大优质服务旅行社”,依法依规取消一批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资质,适时通过新疆旅游官方网向社会公布。 |
关键词: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质量保证金,新疆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