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勇: 房地产税生不逢时 开征须清除三大障碍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记者马常艳)继政府工作报告之后,“房地产税”四个字再次“缺席”2015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今日在回答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时表示,要让房地产税按计划出台,当前需要做的不是关注决策层是否推迟进程,重要是的如何破解房地产税开征道路上三大障碍。 2015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会议5月15—16日在北京召开,对今年经济改革计划做了六方面的部署,在财税改革的部署中强调加快营改增、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并没有提及房地产税。而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提法是,推进营改增试点、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 高培勇在今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每月谈”上表示,房地产税按计划实施遇到了三个障碍,首先就在认知层面。他指出,大多数中国人包括社会经营层只知有直接税不知有间接税。“每年两会有多少人关注间接税改革?营改增的推进去年减了将近2000亿的税很少有人提及,但围绕3500元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几乎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都主张提升而且都嫌不够,5000、10000不够,相信20000大家也是一片掌声。” “羊毛出在羊身上,背着抱着一般沉”,他指出去年GDP超63万亿,拿出30%来供政府支出,这30%肯定是从收税或者其他方面的收入而来。不管收什么税,只是税收形式、税种类别的选择,税收的总量是不会变化的。收直接税可能更多是富人多交税,收间接税可能更多是普通人、大众去交税,有所变化的是税收的分配格局变了。“认知状态不加以改变,增加直接税比重,减少间接税比重就会遇到天大的困难”,他强调。 他指出,很多人甚至税收理论界、税收实践层把间接税比重高当作中国税收制度的优越性来推崇,对税收制度优越性的定位也需要调整。比如,说当年税制改革得以成功或者迅速推进的原因就在于间接税比重高,税收收入之所以能够稳定及时进入国库,征纳之间的矛盾和国外相比之所以如此之小,也是源于间接税比重高。间接税比重高就可以在不知不觉当中把税收到国库,从而为国家集中财政收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认识误区。这一条不改变的话,就连征税人本身都未必能在增加直接税这点上达成共识。 “房地产税有点生不逢时”,高培勇表示,房地产业本身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举足轻重的产业,它的发展变化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具有重大影响,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以及财政收入的形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格局,两方面结合在一起都是房地产税如期推进的障碍性因素。 |
关键词:房地产税,高培勇,间接税,环境保护税,直接税,经济体制改革,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