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咋成人头税
原标题:社会抚养费咋成人头税 □张勇 据报道,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 众所周知,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交多少,要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脱离超生行为发生实际,仅凭政府部门制定的指标来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南邓州市刘集镇的做法,显然是本末倒置的违规行为。 “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这在一些地方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虽然国家明确提出,要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不得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类现象仍旧普遍存在。新华社曾报道,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按比例返还,导致基层部门为了地方财政收入对治理“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社会抚养费之所以备受舆论诟病,正因为在一本糊涂账背后,它“抚养”的不是别人,而是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相关部门和官员。 “下达征收任务”与此前很多地方下达税收任务一样荒谬。这到底是在“鼓励超生”,还是要“遏制超生”?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遏制社会抚养费乱象,责无旁贷。而频频出现的乱象,暴露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缺陷:如计生部门行政裁量权过大,受处罚人权利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上完善。例如,明确社会抚养费一次性征收,不得多次、分期征收;省一级政府应当出台全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于大额社会抚养费征收,被征收人可要求召开公开听证会等。 笔者认为,在关注如何揭开社会抚养费“冰山一角”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行政收费混乱的现状。只有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机关收费的范围、标准、程序、使用等等,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乱收费的冲动。因此,要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彻底纳入法治轨道,就必须加快制定统一的行政收费程序,以确保社会抚养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社会抚养费实际流向予以公开,彻底打破“维护部门利益”之疾,让这笔巨额资金更多地用于反哺公共事业。 (来源:法制日报) |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征收,超生,人头税,抚养,刘集镇,乱象,行政收费,村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