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假身份证存赃款 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5-05-13 17: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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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5月13日电(记者毛一竹)南方医科大学原副校长陈志中涉嫌受贿案12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陈志中在南方医科大学任副校长等领导职务期间,涉嫌收受医疗器械商、药商、工程商等人贿款折合人民币共550多万元。陈志中对指控全部承认,案件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显示,2006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志中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院长、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期间,利用其负责珠江医院全面工作和南方医科大学分管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58.19万元,加拿大币1万元,美元0.9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99万余元的房产一套。

其中最大一笔指控,来自工程承建商陈某。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陈某拿着陈志中的一张照片,去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个身份证开卡存钱。为了在工程验收结算初审等方面得到照顾,陈某给陈志中送去两张银行卡,一张存有200万元,另一张存有100万元。

陈志中辩称,他把两张银行卡放在保险柜里,后来去查才发现有这么多钱,想着要退又忙忘了。后来,他拿着这些钱买了保险、做了投资。2014年初,陈志中感觉反腐形势严峻,又把这些保单存折都还给了陈某。

此外,还有一些老板为了拉拢陈志中,在买房、装修、购车等方面为其“打点”。据公诉人员指控,广州市某医疗器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余某,为感谢陈志中在医疗设备采购上提供的帮助,先后行贿13次共50多万元,并大手笔地贿送价值近百万元的房产一套。

陈志中在法庭上辩解,自己儿子当时做生意,余某便提出有一套办公房产可以转让。他曾把钱打入余某账户,但余某又把钱退了回去。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陈志中表示全部承认。陈志中的辩护律师认为,陈志中案发至今一直如实供述,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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