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分摊母亲医药费发票复印件争6年 95岁老母欲断绝母子关系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2015-05-12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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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儿子为分摊母亲医药费发票复印件争6年 95岁老母欲断绝母子关系

原标题:95岁老母亲想找人见证:我要和儿子断绝母子关系

是怎样不堪的过去,让这个老母亲要和儿子划清界限对待父母时,天底下的儿女们都应该摸着胸口想想老人说的一句话: “我老都老了,还能吃几口饭,还能睡几床被,还能活几年……”

杭州玉泉社区的周奶奶,刚刚过去的这个母亲节,实在心灰意冷。在这一天,她找到了钱报记者,希望记者能见证一件事:她要和自己的儿子“划清界限”,并从此血淡情绝。

是什么艰难的过去,让这个95岁的老母亲要和55岁的小儿子“恩断义绝”?

昨天,钱报记者走进了这个95岁老人的生活。

全家从小就宠儿子

分房也是小儿子占大头

95岁的周奶奶一身深蓝色的长袖布衣,一头银白色短发,出现在钱报记者眼前。她的衣服整洁,头发也整齐地梳在耳后,脸色红润,精神很好。

“辛苦你们咯,先坐先坐,我这卷毛线一会儿就团好了。”周奶奶看到记者进门,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就很热情地招呼起来。一旁陪着的女儿说,最近几年老妈妈的白内障又严重了,一只眼睛已经完全失明,听力也下降了很多,很多时候即使有人走到身边,她也不知不觉。

“像我这样,95岁了,是不是活得太久?”周奶奶开口冒出这样一句杭州话,让人心里猛地一惊。

她的方言吐字很清,声调却不高。她说,十几岁时从上海逃难来到杭州,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后来她在杭州成了家,有了孩子,生活开始慢慢好转:老大、老五是儿子,中间三个是女儿。“老幺嘛,都宠的,就是宠坏了。”她说,40年前,大儿子无缘无故失去音信后,家里所有人都一直让着小儿子,这个“让”,是有说法的。

1990年,周奶奶的丈夫去世前立下遗嘱,将两老的房产分成四份。当时的遗嘱写明要等到两位老人“百年”后,子女才能得到房子。2013年,玉泉社区整体改造,儿子在分得的地方重盖楼房,总面积近百平方米——这个面积基本上是三个女儿的总和。

分摊母亲医药费

发票复印件争了6年

周奶奶有冠心病,2009年年底的时候,因为心腹水肿住进了医院。前后一个星期,花去的住院费不少。除去医保可报销的部分,她需要自费部分是5205.08元——这些钱已经由大女儿先行垫付。

出院后,三个姐姐一个弟弟聚到了一起商量。其他人都同意均摊,唯独儿子觉得有意见,而且言之凿凿:拿出来的住院发票不是原始件,而是复印件,很有可能是造假的!

“除了住院,她平时还吃药,为此每季度我们还平摊大约150元左右的药费。刚开始我也没多想,但是每次看到的都不是原件,而且有些票据上面的名字或者日期还是手写上去的,机器打的发票怎么会这样呢?”儿子的意思是这一次住院费用大,不想再“马虎”下去。

问题提出来了,垫付医药费的大姐很委屈。她一面申明所有票据的真实性,一面请求弟弟去医院查验鉴定。

至今6年,“假发票”事件一直没有得到处理,这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块心病。

儿子说的这个“季度药费”,钱报记者也作了了解:目前周奶奶每天必须要吃六种药,其中一种叫波立维的药品每一粒就要20块,每个月的医药费用如果平摊给四个子女,每人大概是50元。还有周奶奶每天会吃用来补充营养的蛋白粉,大概两个月一罐,每罐530元。这些费用其实并不太高,但据周奶奶说,儿子除了在2010年的前两个季度支付过外,之后就以“票据存疑”拒绝支付。

“部分原始发票是要用来报销的,没办法提供啊,只能用复印件,怎么就不能理解?”大姐的话里有些心酸。一来二去,因为发票,儿子和其他家庭至亲之间,除了怨恨,已无其他。

每月200元生活费

儿子说不会再给了

除了药费,赡养费也让周奶奶生气!

丈夫去世后的头几年,儿子基本上能保证每1~2个月给周奶奶一次生活赡养费,5~20元不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0年。“后来身体不太好,再加上东西越来越贵,我就想着让儿子多照顾一些。”周奶奶试着去找儿子,但没想到的是,儿子根本不给情面。

“我苦啊,老都老了,还能吃几口饭?还能睡几床被,还能活几年?到头来……”步履蹒跚的母亲失望至极。

2010年3月,周奶奶一纸状书告到法院,要求四个子女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很快下来:4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面对法院的判决,儿子怎么说?他说自己经济情况很不好,根本没有能力每月拿出500元。怎么办?于是几姐弟重新协商,最后的结果是老母亲再退一步:每人每月出200元,且协议有效期是5年。“我是个累赘,他(指儿子)为什么同意这个结果,因为他认为我活不过5年。”

5年后,周奶奶95岁,活得好好的。但到了今年三月,就是法院规定支付赡养费的最后一月,周奶奶上门去要钱,没曾想儿子这样说——我不会再给了。

平时照顾母亲生活起居的二女儿说:“妈妈回来的时候浑身发抖,站都站不稳。”

老人不要赡养费

要断绝母子关系

老人再也没有去找过儿子,周奶奶是真的绝望了。“不要了,不要赡养费,不用他管我,百年后也不用他披麻戴孝,我要和他断绝母子关系!”

断绝关系之类的话,一般都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冲长辈发出的一时愤怒。如今从一个95岁的老人嘴里说出来,怎么就那么让人揪心呢?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律师说,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像周奶奶这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但周奶奶可以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如果儿子不尽义务,她可以请求强制执行。”

昨天,钱报记者也联系上了这个儿子。他口气有些“倔”。“你们把那个律师、居委会、街道的人都叫齐,否则我什么都不想说,什么都不想解释。”他希望记者转达两句话:第一,赡养费不是不出,只要几个相关方给他协调,他会继续出;第二,他对“假发票”事件依然耿耿于怀,“再怎么亲,也要亲兄弟明算账。”

一声叹息。有些时候想一想,世间最悲的事是什么,子欲养而亲不在。

(来源:钱江晚报)

关键词:杭州玉泉,波立维,拟制血亲,母子关系,赡养费,复印件,老母,父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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