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阻拦飙车党遭遇调查取证难题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2015-05-06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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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警阻拦飙车党遭遇调查取证难题

□法制网记者 申东 □法制网通讯员 刘炳宇

近日,一则配发照片的微信在微信朋友圈内疯传,照片显示一组改装后的摩托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某处路段集体亮相并飙车,图片下还配有“交警追了一路”的文字。这组照片从何而来,这种存在违法嫌疑又带有挑衅性质的行为又究竟是真是假?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银川市金凤区由于路面及辖区环境的特殊性,成为不少追求刺激的飙车党飙车的乐土。然而,民警在对该项严重违法行为查处的过程中,却存在执法难与调查取证难等诸多困难。

深夜飙车现象屡禁不止

微信中的这组图片显示,近十辆改装过的摩托车一字排开,其中不少车辆闪着蓝色的大灯,两名驾驶人身着深黑色带骷髅图样的外套,还戴着口罩,图片还配发了“交警追了一路”的文字。从其中一幅照片上能够看到,这些车辆停放的地点位于金凤金街附近。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核实。

5月1日,银川市交警支队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廖占海告诉记者,该大队辖区确实存在深夜飙车现象,在面对交警执法时,一些飙车党甚至存在挑衅的行为。

据介绍,前不久该大队民警在一次夜间巡逻时,曾看到一伙年轻人集体驾驶改装过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不但车速较快,且每辆摩托车引擎都发出巨大的轰鸣声,由于担心贸然追赶会引发危险,民警只是开着巡逻车,对对方进行了严重警告,在进行了长距离的跟随后,最终该驾驶摩托车的队伍被民警驱散。这一情况恰好与记者所了解的情况相符。

据介绍,在今年三四月份,贺兰山路没修路以前,该大队辖区夜间零点后多次出现高档轿车深夜飙车的情况。据群众反映,参与飙车的不乏宾利、保时捷等豪车的身影。根据民警调查,飙车党选择飙车的路段,集中在正源街与万寿路及览山公园附近路段。而根据民警目测,飙车党飙车的最高时速高得惊人,轿车时速在160公里左右,摩托车也高达100公里左右。

飙车党中不乏未成年人

4月28日晚,刚刚从一个事故现场离开的银川市交警支队宣传民警鸿胜警官在由南向北经过正源街时,看到两名十五六岁中学生模样的男生正一前一后骑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竞行,时速约为六七十迈,均未戴头盔,其中一名男孩甚至还有提起车把耍帅的动作。为确保安全,他开车在后面保持一定距离跟随,并在前方一个十字路口处,待红灯亮起时,将两人拦停。一名身着银川某中学校服的男孩被拦下,另一名男孩见势不妙迅速骑车右转离开。

经过观察,鸿胜发现这辆摩托车的车身及排气孔都经过了改装,面对鸿胜的询问,男孩谎称这辆没有号牌的摩托车是其表哥的,价值7000元,自己和表哥出来骑摩托车准备一起回家,自己并不知道存在什么过错。随后,鸿胜联系到了男孩的父母,其父亲很快赶到了现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学生家长竟表示,自己管不住孩子,不过骑个摩托车也没啥大不了的。

鸿胜严厉地告诉这名家长,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严重违法行为,且未满18岁不允许驾驶摩托车上路,对孩子一时的包庇纵容,可能会铸成大错。孩子毕竟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家长如果坐视这样的危险行为不管,一旦出事只能自食其果。

经过耐心批评教育,这名家长和孩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鸿胜随即联系辖区大队民警,将该辆摩托车予以暂扣,并要求家长接受进一步处理。

执法难与调查取证难并存

银川街头为何会出现深夜飙车行为?一名从警多年的老交警告诉记者,参与飙车的飙车党并非都是“土豪”,也有一些人驾驶的是拼装、改装车辆。有的飙车者在飙车前,很有可能还喝了酒,大大增加了飙车的风险。

这位老交警推测说,现在许多年轻人在工作、生活方面压力过大,缺乏展现自我价值的机

会,不被领导、朋友认可。深夜街头飙车,给这些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张扬个性的机会。车子开得越快,动作难度越大、越危险,在圈子中就越有名气、有地位,就感觉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年轻人街头飙车,围观群众其实起到了助长不良风气的作用。许多年轻市民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报警阻截飙车行为,而是认为这种行为很帅气,甚至很羡慕。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133条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同属危险驾驶罪,触犯刑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可见,非法飙车无论对于驾驶人自身还是其他人而言,都存在巨大的危险性。

廖占海告诉记者,深夜飙车的车辆由于车速极快,民警一旦开车阻拦,会给自身及对方带来巨大危险。因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一般通过加强巡逻,在路口进行拦截,避免和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然而,很多参与飙车的车辆尤其是摩托车大多系没牌照的改装车辆,也使警方在调查取证中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查处深夜飙车行为,不仅需要从法律法规方面加大震慑力度,同时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鸿胜也告诉记者,飙车终究是一场危险游戏,表面看只是极少数人的行为,但实际上安全隐患和威胁堪比酒驾、毒驾,无异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情节。因此,必须拿出更严厉的铁腕,多部门联手,多举措围剿,才能依法严肃整治、打击日趋猖獗的飙车行为。

飙车不仅容易发生车祸,还威胁到公共安全,因此刑法在2011年修订时特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首次明确醉驾和飙车都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然而,醉驾和飙车同时入刑,为何前者的效果立竿见影,飙车在现实中却往往难以入刑呢?

飙车难入刑,关键在于缺乏明晰的认定标准。因此,除了交警部门须加大对飙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之外,相关解释也应及时出台。

如果对“飙车”有了客观标准,不但利于执行,也可以避免因为认识上的不一致而导致各行其是的状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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