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约弃耕”现象须引起重视

来源: 人民政协报 作者: 2015-05-04 02:48: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来,笔者在山西长治、晋城等地农村走访时发现,一些地方出现土地流转“毁约弃耕”的现象。刚和农民签订了年限不等的“流转合同”,短期内土地流转者就单方面解除合同,强行退回耕地。农民对此议论纷纷,意见很大。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有效耕种,出现了“毁约弃耕”现象,不仅瓜分浪费了农村土地,更重要的是伤了农民的心,打击了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应当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尽快有效治理,以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有序、可持续。

国家早就规定,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脱离实际而片面追求流转速度和超大规模;流转之中必须坚持自愿原则,流转之后要防止将土地“非农化”与“非粮化”。然而在执行中,一些地方却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土地流转速度,片面追求农业经营超大规模,纷纷制定奖补措施、优惠政策,盲目引进资本,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一些原本在城里“淘金”的老板,从农村这股“一窝蜂”的土地流转浪潮中嗅到商机,纷纷下乡“跑马圈地”。这其中,一部分工商资本只是看中国家重视农业,冲着农业规模经营的国家补贴而来,土地流转到手,国家补贴拿到手,就可能将土地弃耕撂荒。

另有一部分下乡搞土地流转的工商资本,只是想急功近利地发展观光农业,或开展其他“非农化”、“非粮化”投资,用农民的话来说,这哪里是在做农业,简直是在“玩”农业,难以长久。也有起初想好好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但其土地要从农民那里租赁而来,据说土地租金一般要远高于农户自发土地流转的租金,且不善稼穑,种田成功的例子很少,“毁约弃耕”也就成了无奈选择。

“毁约弃耕”表面上看,赔钱的是下乡资本,其实质的风险兜底者、受伤的最终还是农业、农民。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关键要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经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间的协调关系,着力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机制、政策与模式的协同创新。笔者认为应重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抛弃功利思想,提高土地流转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视度,严厉打击“跑马圈地”非法套取资金补贴行为。

二是保障农民土地流转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协商权。对于部分地区出现的“被流转”、“强迫流转”等不良现象,必须对相关人员加以严肃的追责和惩罚。

三是严格执行资本“下乡”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对各工商企业租赁时间、租赁面积明确的上限控制,引导农民与流转者订立书面流转合同。还可尝试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即使出现“毁约弃耕”问题,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小对农户的损失,实现政府“兜底”。

四是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障流转事后监督到位。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定期对流转企业的经营情况、土地用途、合同履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流转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经营能力差、超范围经营、非农化经营等企业及时查处。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关键词:土地流转,毁约弃耕,兜底,非农化,跑马圈地,农户,农村土地,协同创

责任编辑:jockbang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