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立案调查违规导游
原标题: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立案调查违规导游 云南网讯(记者 储东华) 5月2日,省旅游执法总队通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有关规定,对近日网络视频播出的强迫游客购物事件立案调查。 省旅游执法总队在网络上看到这个名为《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巴上威胁游客》的视频后,立即向全省有关旅游和执法部门通报,并请各部门协同调查,寻找视频中的违规旅行社和导游;同时,表明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如果情况属实,该旅行社和导游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必将受到严惩。省旅游执法总队队长刘昆峰介绍,《云南省旅游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不得对未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旅游者使用侮辱性语言;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或者使人误解的方式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不得有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文化、宗教、安全监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等有关部门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省旅游执法总队呼吁:请知情人士尽快提供线索,协助立案调查,以便早日对危害游客、损害云南旅游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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