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打造高效便民“政务超市”
□本报记者邢东伟 “2014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次获得全省考核第一名,至此已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全省考核‘六连冠’。”4月10日,海口市法制局局长冯明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市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己任,力争让法治成为政府履职的“指南针”。 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冯明表示,海口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8月便作出了创建“法治海口”决策。同时,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意见》等文件,科学系统地规划依法治市工作。 近两年来,海口市政府各单位普遍建立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价、跟踪反馈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 “目前,我市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政府制度体系,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0件,地方政府规章4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310件,涵盖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管理实体制度两大方面。尤其是,2013年4月出台《海口市行政程序规定》,严格制约和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在全国地方政府制度建设工作中也属于前列。”冯明说。 “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是否规范合法有据,不仅事关政府公文的严肃,也检验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冯明介绍说,海口市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查备案,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请政府法制机构法律审核之前,起草单位未进行前置法律审核的,一律予以退文,并将前置法律审核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确保行政行为依据合法合理。 依法行政:强化公众监督 2010年至2014年,海口市政府各部门五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64件。海口市法制局于2009年与2011年先后两次获得“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优秀单位”称号。 冯明表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对此,他们设立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搭建有效平台。同时建立行政复议公开制度,书面告知群众复议途径和期限,便于群众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近5年,海口市政府作为当事人的应诉案件487件。其中,2010年办理138件,2011年办理76件,2012年办理86件,2013年办理83件,2014年办理104件。海口市“民告官”案件在近5年来呈阶段性的增长趋势。 为规范政府各部门应诉工作,市政府于2009年制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应诉工作规则》,同时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多方听取意见的集体议案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法制机构、涉诉部门、专家顾问团队集体讨论研究的议案工作机制。 责任清单:打造阳光政府 如果说,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为特征的法治政府是一座大厦,那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这座法治大厦的坚实地基。 冯明介绍说,海口市政府积极开展行政职权梳理工作。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对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进行梳理,规范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确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1类4583项行政职权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3年,海口市全面完成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摸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项,搁置行政许可事项53项,搁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 与此同时,2012年以来,《海口市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海口市优化工业、旅游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等先后出台,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精简优化,并向各区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权项,便于群众就近申办行政审批手续。 冯明称,“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实现‘应进必进’市政府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行阳光政务。市政府服务中心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将行政审批服务延伸到村(居),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规范集中办理及村(居)中心(点)代办服务制试点工作,将镇(街)基层站所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收费事项全部整合,一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努力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超市’。” |
关键词:政务超市,行政审批,行政复议,依法行政,指南针,民告官,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