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严重“超载” 政协委员建议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严重“超载”现象已成为城市“顽疾”,其产量巨大但资源化利用严重不足。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左定超认为,当前亟须创新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将其纳入“城市矿产”体系加以资源化利用,使其变废为宝,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创造经济价值。 左定超说,建筑废弃物和工程开挖弃土等建筑垃圾产量日增,在国内一些地方大有建筑垃圾“围城”之势。据调查,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5亿吨,但综合利用率不足5%,综合利用率远远低于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 “产生量巨大、处理能力不足、产业链不健全是当前解决建筑垃圾‘超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左定超说,长期以来,多数地区对建筑垃圾处理局限于简单堆放或填埋,不仅浪费资源,还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多头管理问题突出,一些地方涉及住建、环保、城管、发改、财政、交通等多个部门。 此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内容,面临相应的财政、金融、税收等专项优惠政策不完善、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偏低等问题。没有形成建筑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加工、产品检测和市场运用推广的全过程监督体系。 左定超建议,当前应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联动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将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将建筑垃圾纳入“城市矿产”体系,对其资源化利用加以扶持。 同时,强化“源头减排”约束,建立既有建筑拆除评估许可制度和科学的建筑垃圾减排指标体系,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纳入工程预算,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从提高建筑垃圾的分选水平、处理能力、再生产品的品质和质量稳定性等环节入手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 左定超说,推进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是对其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产业链,参与建筑垃圾的拆除、分类、收集和运输,培育一批具有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专业化示范企业。发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