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
首先感谢媒体朋友对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大代表投票表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关于环资委成立时丢票的问题,我的看法是,与其说是压力,不如说是动力。根据我在环资委的体验,我没有感受到新一届环资委把投票情况看作是多大的压力,反而是把它当作推动工作的动力。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环资委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环资委的每位委员本身也是人大代表,广大人民和人大代表对环资委工作的关注、激励、督促、支持和期待,是我们履职尽责、推动工作的力量源泉,让我们的工作更加积极有为、更加敢于担当,更接地气、更有底气,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环资委丢票不是压力,是动力。 环资委一经成立,刚才这位记者说两年前,2013年全国人代会上午结束,当天下午陆浩主任委员就召集召开全委会,研究、安排和部署新一届环资委的工作。联系环资委的陈昌智副委员长和沈跃跃副委员长也和大家共勉,要求大家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振奋的工作状态、更加认真负责的履职态度,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当中。 过去的两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代表的监督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环境资源领域法律不断完善。 简单地说,近两年,我们的立法规划可以叫做“修四立三”。“修四”是修改四部环境领域的法律,即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这四部法律都是环资委建议修改的。“立三”就是新制定三部法律,即土壤污染防治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核安全法。从立法的安排上是这样的。 从监督上讲,更充分地发挥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增强法律的效力。去年我委也提出三项监督工作,都被常委会采纳,也实施了。一是听取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调研。当然还开展了其他一系列的专项监督工作。另外,我们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增强依法履职的民意基础,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总之,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新一届的履职当中,努力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取得新的成效。我先简单做这样一个梗概的介绍,欢迎公众和媒体继续一如既往地关注、监督和支持全国人大环资委的工作。 |
关键词: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