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模式将成为竞争新常态
随着互联网加速从生活工具向生产要素转变,其与传统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业态更加密集涌现,“互联网+”模式将成为企业竞争、产业竞争乃至国家竞争的新常态。 王茜 安晖 一、 “互联网+”昭显强大生命力 “互联网+”点燃信息消费新引擎。经济复苏大环境下,国内外都高度关注信息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纷纷致力于促进和提升信息消费需求,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消费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我国拥有最大的互联网市场和世界一流的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为基础,各种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变革正密集发生,对消费结构升级和信息技术产业转型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激发信息消费的引擎作用,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互联网+”催生行业发展新业态。互联网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悄然渗透至各行各业,并诞生出诸多新兴业态。“互联网+传统零售业”形成电子商务,撬动信息消费;“互联网+传统工业”形成工业互联网,引领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互联网+传统金融”形成互联网金融,助力“普惠金融”。“互联网+”模式已经成为传统行业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互联网+”引领企业抢滩新机遇。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用新的发展观抓住机遇的企业,具有赶超发展的无限可能。阿里巴巴以“互联网+传统集市”的思路打造了淘宝和天猫,以“互联网+传统银行”的模式创新了支付宝和余额宝,成功超越Facebook,成为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同样,“互联网+传统广告”成就了百度,“互联网+传统社交”成就了腾讯,“互联网+传统百货”成就了京东。这些位列全球十大互联网企业中的中国企业都是凭借“互联网+”思维取得了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二、 “互联网+”孕育竞争新常态 “互联网+”赋予国家竞争新内涵。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和内容的信息技术正与工业、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交叉融合,形成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使互联网时代的国家竞争不再局限于传统行业的较量,获得了新的内涵。以互联网与工业的深度融合为代表,各国纷纷提出新概念、新战略、新举措,德国“工业4.0”基于制造业基础向互联网融合,美国“工业互联网联盟”利用互联网优势激活传统制造业以提升工业价值创造能力。我国将“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其实质也是通过互联网与工业深度融合,在“互联网+工业”的新竞争战场上,赋予国家间竞争新的内涵,抢占产业变革先机,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历史性跨越。 “互联网+”打造行业竞争新模式。面对互联网强大的渗透力,传统行业纷纷变革发展模式,力求以技术、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创新占得竞争制高点。电子商务的兴起,减少了传统零售企业的业务收入,颠覆了传统销售业的销售渠道;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吸引了银行直接用户,变革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思路;智能电视的普及,抢夺了传统彩电企业的市场份额,革新了彩电行业的竞争焦点。互联网的跨界渗透在颠覆传统行业的同时,也在加速改造、倒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如何在互联网的跨界中不被终结、赢得重生,已成为行业竞争新模式下所有企业都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构筑企业竞争新格局。在市场竞争中,“互联网+”已经不再是一种口号,而实实在在地成为企业竞争实力的一种标志,传统企业不得不加速互联网化,以期在新竞争格局中获得一席之地。大型零售巨头华联、银泰、新世界等面对阿里的淘宝和天猫、腾讯的微信购物,陆续开展与手机淘宝、微信的合作,并通过打折、促销力图夺回市场份额;面对支付宝、余额宝等带来的竞争压力,四大银行不断推出各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并通过降低快捷支付限额等手段做出回应。与此同时,互联网企业之间向传统行业“圈地”的争夺同样激烈。为聚集力量打造互联网生态系统,以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龙头们纷纷进行海量投资与跨界合作,竞争遍布打车、餐饮、地图、视频、团购、旅游、百货、移动支付等各个领域,在构筑自身全方位竞争实力的同时,也带来各产业领域竞争态势的变革。 三、 对策与思考 顺应互联网与工业行业加速融合发展趋势,抢占智能制造的战略制高点。一是顺应万物互联发展趋势,鼓励企业建立智能生产体系,将数字化生产设备联网,提升制造过程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向信息化技术综合集成阶段发展,实现“物联网”和“务(服务)联网”有机整合。二是促进制造企业商务模式数字化,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机构合作,加快全产业链大数据形成,积极使用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努力向智能生产方向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实现核心软件、底层软件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快速提升嵌入式软件、数控系统的研发能力,推动基于互联网的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应用。 顺应“互联网+”打破原有产业边界的趋势,引导传统行业转变发展理念。一是引导传统行业从业者转变思维方式,借助互联网思维进行创新。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对产业的引领和改造作用,使互联网平台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更低的成本和更好的便捷性。二是引导和支持企业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传统行业对互联网的认识水平,积极培养引进复合型人才,加强企业业务与互联网的结合,从技术和产品层面,扩展到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层面,加速实现依托互联网的全方位创新。 规范“互联网+”创新创业竞争秩序,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一是加强政府引导,通过行业标准制定和适度监管,防范在位企业凭借先行优势阻碍新兴企业的进入和创新,通过立法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竞争行为的预警、监测体系,研判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商业模式出现可能带来的竞争风险,依法处置不公平、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三是加强创新创业规范宣传,提高创新企业、创业个人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强化企业和个人的守法自觉性。 (作者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智库) |
关键词:支付宝,互联网企业,新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