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二 新的法律要及时出台、而旧的法律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甚至适时地废止。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也适应广大劳动者的要求。在2000年前后,中国出台了大量的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标志着中国农民工的权益开始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何正文对于这些变化是最有发言权的。对于这一变化,何正文感受最深。 从外出打工开始,何正文一直住在工地的临建房,即使和妻子席均华同在一个工地,为了省钱他也不会出去租房。“外面租房子太贵,住工地挺安逸。”然而,老何住工地临建房的这份安逸,如果回到2003前,简直是不敢奢望的。“那时候出来打工都要查暂住证,如果没有暂住证就要把我们遣送回老家,有的甚至还要被收容。”何正文描述起当年因为没有暂住证提心吊胆的日子时话明显得多起来,他给记者讲了一个发生在2002年冬天的故事:那时候,他和20多个工友在北京石景山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夜里12点多时,联防来查暂住证,同屋的几个人翻墙跑了出来,出来之后才发现几个人情急之下没顾上穿衣服,好几个人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就跑了出来,在大冬天在寒风里站了一个多小时。大家面面相觑,一群只穿着内裤的农民工站在大风里,有的人难过得掉下了眼泪…… 事实上,和何正文有同样经历的人还有很多。从1991年收容遣送对象扩大到无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等流动人员的所谓“三无人员”开始,直到出台到2003年废止,这期间几乎所有的农民工都有过被“暂住证”困扰的经历。2003年3月,一个名叫孙志刚的打工者意外死亡的事件震惊全国,当时正在北京打工的何正文心里颇不平静,他甚至主动找到管片儿的联防队员理论,希望通过孙志刚的这件事为工友们争取到一些全安住在工地的权利。但是结果老何失败了。“我当时就觉得,孙志刚不会白死,国家一定会给打工者一个说法。” 同年6月,何正文和当时中国将近600万的农民工终于等到这个消息:国务院取消了限制人员自由流动的收容遣送制度。 身材瘦小的何正文一直不胜酒力,听说收容遣送办法废止的那天晚上,他和几个工友们在工地上喝醉了。他一字一句地给工友们解释这其中的重要意义:“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查我们的暂住证了,以后咱们想去哪儿打工就去哪儿打工,谁也不能再拦着我们。咱们是受法律保护的。” “收容遣送办法的取消是划时代的,它的意义和影响超越了同一时期所有的立法,它满足了农民工在安全感方面的基本需求,标志着异地工人、尤其是农民工拥有了自由流动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并且能相对稳定地留在城市工作了。”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律师段祺华多年来一直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他对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对于2003——2010年前后出台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如数家珍,他告诉记者,集中的出台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根据当时社会上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修订和出台的。为了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高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工伤职业病进行防治,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4年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这些法律的出台,使得农民工的打工待遇有所改善。 从2003年开始,何正文所在的建筑工地开始陆续提高打工者的各项待遇,而最让大家心安的还是那些切实能保障农民工的法律法规。“2004年,我在广东东莞做USB电源插口的老乡告诉我,老板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动了。”何师傅说,当时绝大多数农民工对于劳动合同没有概念,并不知道劳动合同对于他们的重要意义,然而老何却不同,他心里隐约能感觉到,这张“纸”是可以保护他们的。 所有的这些法律法规都让何正文感到欣喜不已。而更让他感到欣慰的是,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增多,也随着中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民工们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已经越来越强。有了维权的意识之后,生存的环境自然就会改变。2003年底由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的关注而引发的农民工“讨薪风暴”以及2004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出台,使得上世纪90年代比较突出的管理人员打骂员工、体罚员工的情况也大大减少,更使得除建筑领域外的其他行业欠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003年以后,国家、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慢慢开始关注广大劳动者,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一些司法解释无不开始有意识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告诉记者:为了应对工人工资低于GDP和CPI的涨幅,2004年3月1日《最低工资规定》实施,1993年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废止。《最低工资规定》的实施,意味着政府将通过综合考虑一系列参数,以政府强制力的方式来确定地区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并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对劳动者工资实行宏观调控。这一规定的出台受惠最多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基础性劳动者,而这里是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地方。 |
关键词:农民工,保护伞,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