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铁杀人案酿4死22伤 法院判凶手郑捷死刑
图自“中央社”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震惊全台的台北地铁随机杀人案,新北地院6日下午4时30分宣判,合议庭判处他4个死刑。 2014年5月21日下午4时22分至26分,21岁的郑捷以随机杀人的方式,在捷运板南线列车车厢内见人就砍或刺,造成4死22伤;去年7月21日新北地检署侦结,依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起诉郑捷并求处死刑。 本案由新北地院审理,今年2月10日检辩双方进行最后言词辩论,郑捷的辩护律师团律师梁家赢、刘继蔚针对他的教化性、心理状态、检方举证及精神鉴定是否合法等提出辩词,主张郑捷在成长过程中不和家人谈心事,以致情绪无法抒发,才会想以杀人的方式来自杀。 律师团认为,郑捷个性倔强,才会不愿低声下气,坦承自己“后悔”,但实际上已知道自己做错,表达再来一次就不会杀人;律师团也主张,郑捷的手法是“一刀毙命”,“被害人没有受到残暴痛苦”,郑捷并非没有矫正、教化的可能,请法官判处死刑之外的适当之刑。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委托中央警察大学教授沈胜昂对郑捷做心理评估,报告结果显示郑未虽达人格违常标准,但“矫正教化难度高”,接受教化与治疗的意愿也不高。 另据平面媒体报道,在宣判前郑捷冷血表示,“判我死刑也不在意,一审新北地院就是要判我死刑”,还说“赶快判一判把案件送去二审”;而郑捷父母则写信给合议庭,表示对儿子的行为感到痛心,愿与孩子共同接受心理咨商治疗。 死者潘碧珠的儿子今天受访时气愤地说,前几次开庭,郑捷在庭上的说词和态度,让家属觉得他毫无悔意,不接受死刑以外的判决结果。 |
关键词:郑捷,杀人案,法院,凶手,中央社,地铁,宣判,合议庭,治疗,判决结 |
责任编辑: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