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利剑斩污首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
河北省开展2015年“利剑斩污”第一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长城网 吕晓红 摄 长城网1月30日讯(记者 吕晓红)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1月29日晚,河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2015年“利剑斩污”第一次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抽查行动自1月30日零点开始,抽查对象是全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此次集中行动,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开展的第一次集中行动。 河北对3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 1月29日晚20时35分,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下达抽查命令,对唐山旭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等3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执法抽查。 接到命令后,环保执法人员进入水质自动采样器的控制界面,通过定时模式,设定指定企业的采样时间,进行远程设置。设置完成后,水质自动采样器将在设定时间启动,采取水样,留取的水样存于采样器的冷藏室内低温保存。这是记者1月29日晚在省环保厅某视频会议室看到的一幕。 按照行动指挥部要求,河北省环保厅还组成5个检查组对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和衡水市进行现场检查,按要求取回水样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其它抽查企业由相关市环保局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取样和监测,2月3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监测结果,2月13日前上报处理结果。 殷广平告诉记者,为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发现弄虚作假的现场执法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此次行动样品监测工作,严格按监测程序和标准对样品进行监测,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可靠;对监测结果超标或比对误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违法行为的通知》有关要求,移送相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处理,限期进行反馈。
远程执法过程。截图 2月起河北省持续开展“零点行动” 据介绍,为了有效破解“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的“三难”问题,河北省环保厅投资建设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 2012年底,河北省将远程超标自动留样装置升级改造为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截至目前,全省21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省环保厅组织建设,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共管,省、市、县三级共用”的机制。 该装置具有远程控制、超标取证、同步取证、定时取证、混合取证等功能,可与自动监控设施同步采集水样,实时监视自动监控设施的测量情况,当测量结果超标时,自动将同步采集的水样保留到采样瓶中,低温冷藏,通过无线网络即时上报超标信息,监管人员可在第一时间掌握超标情况,为环保执法保留证据。 2014年,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的“利剑斩污”零点行动和日常抽查中,远程执法抽查系统通过远程设置、定时采样功能,对49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远程执法抽查,共留取水样147个,监测结果显示20家污水处理厂排放超标,立案处罚200万元。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始施行,规定了“按日计罚”,即对非法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罚款数额上不封顶。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从2月开始,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将按照“利剑斩污”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零点行动”,将远程抽查和暗查成为常态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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