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发票又出新问题 拒开可举报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卞静 杜慧 2014-12-05 1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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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谈二区的居民还在不停地催问发票的事儿。

  昨日(4日),本报以《“天价”取暖发票弄蒙了业主》为题,报道了塔谈二生活区高先生在缴纳取暖费后索要发票,结果拿到了一张“10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此事一经披露,省会多位读者拨打本报热线,讲述他们在索要取暖费发票时的种种遭遇。无物业小区的业主交了取暖费,不知该找谁开发票;有物业小区的业主交了取暖费,找物业开发票却遭拒。取暖费发票究竟找谁开?怎么开?

  市民反映

  有的供热公司

  不给个人开发票

  从去年供暖季开始,家住工农路383号树脂厂宿舍的甘女士就连续两年遇到了取暖费发票难开的难题。原来,这个小区是原单位宿舍,一直没有物业管理,每年的取暖费都是由辖区草场街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代收。因为取暖费涉及报销问题,甘女士每年缴纳1700多元的取暖费后,都需要一张正规的税务发票。

  “之前,我们小区是东方热电一厂供暖,谁家需要发票,跟居委会说一声,居委会就能从供热企业顺利开到个人发票,”她说,从去年开始小区改为鹿华供热以后,就再也没能顺利拿到个人发票。

  为此,她找过鹿华供热,供热公司说不针对个人开发票,只针对物业或居委会,“可是供热公司给居委会开的是大额发票,而且抬头也不是我个人,根本没法报销。”甘女士说由于居委会没法给她开具正规发票,所以连着两年,她家的取暖费都没能报销,“既然我交了费,为何开不到个人发票?”

  答复:昨日(4日)上午,记者从辖区居委会证实甘女士的这一说法。草场街社区居委会殷主任解释说,就取暖费个人发票问题,他们曾多次询问过鹿华供热,可对方说像居委会代收小区取暖费的情况,只能针对小区所有业主交款总金额开一张统一的大额发票,对于居民个人,供热公司只能开交款收据。

  物业拒给

  单个业主开发票

  “我交了取暖费,然后向物业索要发票,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可为何年年索要年年都无法正常提供?”昨日(4日),市民梁女士向本报记者诉苦。

  梁女士家住南二环与石铜路交叉口附近的柒金苑小区,她在2011年搬入该小区,负责小区供热的企业也同样是鹿华供热。每年供暖期到来前,梁女士去物业交取暖费,都会跟物业提前“打招呼”,索要发票,以便于日后报销。“我丈夫的单位能给职工报销60%-80%的取暖费,我家取暖费要交2024元,能报销一千多块钱呢。”梁女士说。

  可每次物业都告诉她,无法向业主提供个人“小额”取暖费发票,只能提供一张整个小区取暖费的“大额”发票复印件,再盖上物业财务的章。

  然而,梁女士说,当她拿着面额几十万元的取暖费复印件找单位报销时,单位却说,这样的票据不符合要求。“我为此每年都找物业,还找过供热企业,双方都说没法开个人的发票,可我也问过税务部门,人家说只要提前打招呼,做过登记,都可以开。”梁女士感到很疑惑。

  答复:昨日(4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柒金苑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称,物业无法开具个人发票,只给业主提供一张整个小区取暖费的大额发票复印件,盖上物业财务的章。物业只是代收代缴取暖费,等供热企业发下发票后,再转交给业主,因此也不清楚无法开具个人发票的原因。但她表示,目前经理也正在跟供热企业协商,希望能尽快给业主开出来个人发票。

  调查

  有的开票很顺利 有的一“票”难求

  记者调查发现,小区业主缴纳取暖费有多种方式,有物业、居委会代收,有供热公司直接上门收,还有业主直接交到供热公司营业厅等等,其中多数都能顺利开到个人发票,不过也有不少人屡屡“碰壁”。

  金马一社区居委会从2005年开始代收小区一些居民的取暖费,然后统一交到供热公司中电投四所,“居民谁开取暖费发票,只要在每月限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就能顺利领到报销发票。”石门小区取暖费则是供热公司直接在小区设点收费,需要发票的业主可顺利拿到报销发票。

  八五零社区居委会虽然代收小区居民取暖费,可这笔费用却由原产权单位交给辖区裕华供热公司,“供热公司只给开具一张大票,我们居委会没法开个人发票。”长安区某小区也是居委会代收取暖费,“往年华电公司给开具个人发票,今年我们委托一家物业公司代管收取暖费,华电公司就不给开个人发票了,说是物业有发票,居民可以找物业开。”

  家住长安区北宋路17号的邢先生则说,往年单位每年能给报销500元的取暖费,可由于物业和供热企业都无法提供个人发票,只能提供收据,因此单位只给报销300元。从去年开始,没有个人发票,单位连300元也不给报销了。“也找过,可就是没办法提供个人发票,问原因,谁也给不出一个合理答案,这到底算咋回事?”

  发票难开催生网络开票大军

  正是因为开不出取暖费发票,由此也催生了一些人在网上倒卖、代开取暖费发票的行为。家住联盟路一小区的张先生去物业交取暖费时,物业仅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物业告诉他,物业仅是代供热企业收取取暖费的,没法开发票。无奈之下,为了能报销,他只好通过网络寻找“代开发票”的人员。

  昨日(4日),记者按照张先生的提示,在网上搜索了“转让暖气发票”字样,找到上百页相关网页,并搜到代理开票公司的电话数百个,还有不少网友留言咨询代开取暖费发票的相关事宜。记者随意拨打了一家代理公司的电话,是一个外地手机号。对方带着南方口音说,可以代开取暖费发票,万元以下金额的开一张发票收费200元,不议价,只需提供单位名字、暖气费金额、时间期限等信息即可。当记者问票据是否能用,对方表示“绝对靠谱”。

  一张小小的发票为何如此难开

  一位从事物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物业将全小区的取暖费交给供热企业后,对方会立刻开具一张“大票”,并提供一些“分割单”,而此前供热企业也已经与税务部门沟通好了,业主只要拿着“大票”复印件,附上分割单,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再盖上物业的章,就属于“有效报销材料”。但这只针对本地单位报销使用,至于外地单位,在开具“大发票”时,会余留一部分款项额度,给需要开“小发票”的业主留下一定空间,再找供热企业开具“小发票”。

  至于缘何一张小小的取暖费发票如此难开,他道出了自己的看法:“可能是一些物业公司或供热企业怕麻烦!”

  说法

  税务部门:遭遇拒开发票可举报

  记者咨询了石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知,物业代收代缴取暖费的小区,开具的是地税发票,而物业转售热力或自供暖的小区,则开具的是国税发票。

  一般情况下,有物业的小区,物业将取暖费交给供热企业后,会收到一张“大票”,而不会单独为业主开“小票”,因此业主在缴费之前,需要开发票应提前跟物业“打招呼”。一旦“大票”开出,再想开“小票”,虽然不收税金,可需要一定的申请手续和流程,会较为繁琐。因此她提醒,业主一定要提前向物业做好情况说明。没有物业的小区,业主则可直接找供热企业进行协商。

  如遭遇拒开发票、或被要求缴纳税款后才开具发票的情况,业主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举报。

  律师:网上“代开发票”违规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一方始终拒绝开具发票,业主可向税务部门反映、解决。

  至于网上“倒票大军”代开取暖费发票,显然是违规的,且真假难辨;因此,他建议业主不要走“偏门”,还是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索要发票。

关键词:取暖费,供热企业,中电投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