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直辖市长”候选人14日起进入竞选活动期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选举委员会”13日表示,“直辖市长”候选人将自14日起进入竞选活动期,自11月19日起不得发布民调,违反者将受罚。 “选举委员会代理主委”刘义周13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公布2014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应选名额及候选人登记人数,共19762人登记参选,应选11130人,但有110人资格不符被删除。 刘义周说明,“直辖市长”选举竞选活动将于14日开始;另外,“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县市长、乡镇市长、原住民区长等自11月19日展开竞选活动;而乡镇市民代表、原住民区民代表、村里长则从11月24日展开竞选活动。 每日竞选活动上午7时起至下午10时止,但不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活动不在限制;另“选委会”提醒广播电视事业从事选举相关议题的新闻报道或邀请候选人参加节目,应为公正公平处理,不得无正当理由差别待遇。 另依规定,政党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10日起、即11月19日起不得发布民调,一直到投票日29日下午4时投票截止,若期间违法发布、评论、引述者将受罚。 报道称,此外,今年“直辖市长”候选人电视政见发表会将有新措施,除播出后会立即上传至网络影音平台外,为协助听障者观看,手语翻译员窗口将放大至电视画面的1/3,这是电视政见发表会的创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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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