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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降门槛 因大病致贫也可提取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陈霞 2014-11-01 1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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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

  ▇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

  提供资料:提供《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的收据。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的租金。

  ▇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提供资料: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公安派出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税纳税凭证。

  提取金额: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季度已付租金。

  还房贷

  提供资料:职工在本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期间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在省直、铁路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还贷期间首次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提取金额:在还贷期间,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取整到百元。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金额为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还贷本息之和。

  其他

  ▇8类情况可销户提取

  职工退休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出境定居的;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3类情况可部分提取

  A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救助证。每季度可提取一次。

  B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提取金额:每年可提取一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个人自负的费用支出。

  C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的鉴定证明、费用支出证明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提取金额: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自负费用。

  制表/凌波

关键词: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大病致贫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