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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四中全会决定:时政民生话题频现“亮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10-30 08: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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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5日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29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为网友深度解读1.6万余字的《决定》。他指出,《决定》既涵盖“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快安全法治建设以及宪法日”等宏观层面,又有“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以及“生态文明”等民生话题,可谓亮点频现。

  析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避免拍脑袋决策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在谈及此话题时,杨伟东指出,过去是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这次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是针对之前政府决策、行政决策当中出现问题的一种重要制度设计。引人注目的是要追责,同时终身追责,跟过去相比,这是全新的提法。

  杨伟东表示,第一,强化了责任。第二强调了终身负责。不管退休还是在任,不管处于什么位置,终身对做出的决策负责任。这让领导在决策的时候慎而又慎,做出一个科学有效的,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正面效应,而不是负面作用。第三,通过这种机制,逐步完善决策过程,让决策过程更科学、更民主、更符合大众的意愿,是最终所实现的目标。

  解读建立国家宪法日:设宪法日是对宪法的尊重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杨伟东称,宪法日和宣誓就职制度,背后所透露出来的实际上是对宪法的尊重。《决定》当中明确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如何落实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根本地位,需要实实在在制度来落实。

  杨伟东指出,在《决定》中提出的意义在于,第一,宪法是根本法,这个根本法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跟每个人都有关联,跟官员都有关联;第二,就职时就要对宪法效忠,某种意义是要尊重宪法,公开向国人,向老百姓宣誓尊重宪法,这样庄重的承诺意味着应转换为实际行动;第三,既然做了宣誓,宪法又是根本法,个人的违宪行为一定要受到追究,所以《决定》当中明确提到一切的违宪行为都应当加以纠正。虽然是从外观上是一个宣誓性的仪式,但背后透露出,要求官员必须通过自己切实行为,尊重宪法,遵守宪法。

  析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法治从根本上避免腐败

  《决定》指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杨伟东指出,加强法治恰恰是从根本上要消解、制止、避免腐败,从长远来说,鉴定反腐败的成效,一定要通过法治的方式。

  杨伟东解读称,具体来说,中央纪委全会和各级文件中都提到,反腐要真正做到“不敢,不能,不愿”,这三点都和法治有密切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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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中全会,亮点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