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治党牵住了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杜稀秋 吴树玲 2014-10-28 0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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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0月23日新华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提出依规治党,实际上牵住了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只有依规治党、治好党,才能依法治国、治好国。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阐述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时,明确要求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治国所体现的法律至上精神延伸至党组织和党员内部,则要求树立党内法制对于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权威和普遍效力,党内法规制度政策必须得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无一例外的自觉遵守和忠实执行,真正做到依党章、依党内法规治党,党内法规面前党员人人平等、普遍适用。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贯彻到底必然要提出依法治党的问题。

  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在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如果不健全党内法规,不严格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难题有法律不健全的原因,很多时候是相当一部分群众、尤其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风成于上、俗行于下。因为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司法权屡遭滥用,公民合法权益屡被侵犯,所以导致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进而很难形成全社会“敬法”氛围,从而钻法律空子、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层出不穷,最终导致法律底线屡屡被突破的恶果。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去年5月,两部党内的“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这正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治党管党的重要体现。依规治党引领依法治国的实践,进而向全社会发出依法治国没有盲区、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强调,要依纪依法办案。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部门反腐败之所以得到广泛好评,除了打掉50多只“老虎”和无数只“苍蝇”的成果显著之外,还有就是严格依纪依规办案,没有因工作任务特殊、职权特殊而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案,树立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典范。

  因此,只有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互统一,同向发力,形成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杜稀秋 吴树玲)

关键词:依法治国,反腐,规范性文件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