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科学立法
刚刚走过的9月,中国人大制度历经60载,一个甲子的沧桑,成效斐然,特别是在立法方面。为了立“良法”,行“善治”,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积极探索,突破“闭门造车”樊篱,全面倾听民意,充分吸纳民智,力促民主立法,确保立出的法管用好用。 众多专家认为,无论是延长立法链条、让民众和专家深度参与,还是创新机制和形式,用足用好人大代表资源,这些探索对推进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新华社发徐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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