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焚烧秸秆全市通报批评
即日起至11月30日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时间。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2014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使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确保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要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 秋收期间,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并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发现着火点,立即向市秸秆禁烧办公室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各村(社区)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小分队,分片分地块,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发现火情,在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火情扩大,并协助执法检查人员,搜集秸秆焚烧人的有关违法证据。 《方案》同时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青贮、堆沤还田、生产颗粒饲料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燃料压块等。特别是玉米皮的综合利用问题,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零散秸秆(玉米皮)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瓶颈”。而且,对秸秆(玉米皮)综合利用工作做得比较好的乡(镇),政府要优先给予资金扶持。 秋季禁烧期期间,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将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没落实、措施采取没采取、是否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是否有焚烧黑斑,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处罚是否严格等。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出现焚烧现象的县(市)、区,第一次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再次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关键词:石家庄,焚烧秸秆,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