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实施 雾霾23日消散
导读:自8月1日起,河北省已形成包括53个国控站、11个省质控站和143个县级站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自动监测与发布系统,这标志着河北省构建起了覆盖全省、完整统一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为充分发挥该系统在真实客观反映县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省环保厅制定《河北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试行)》,自9月起开始实施。 记者用镜头记录下了雾锁“石门”的罕见时刻。张润贞 河北空气质量排名及公布办法实施 次月10日公布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简称综合指数)进行排序。 综合指数是指参与县(市、区)空气质量评价的六项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单项指数之和,综合指数越大表明大气污染程度越重。 计算县(市、区)综合指数日均值时,使用经过审核的“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与发布系统”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计算。县(市、区)监测数据每月有效日不得少于27天(二月份不得少于25天),所有有效数据均应参加统计。 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于次月10日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较差和较好的各10个县(市、区)名单;全省所有县(市、区)综合指数和主要污染物名称;监测数据不满足有效性规定的县(市、区)名单及原因。另外,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进行通报;每半年,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及排名变化情况进行一次比较,对排名进步明显的前10个县(市、区)及排名退步明显的后10个县(市、区)进行通报;每年度,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一次总排名,并对各县(市、区)全年度排名进、退步情况进行通报。 【详细】 河北成全国首个实现县级空气监测站全覆盖省份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介绍,省财政投资近2亿元,分两期建设了全省县级空气监测网,每个县(市)各新建一个标准型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全省已形成包括53个国控站、11个省质控站和143个县级站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自动监测与发布系统。 空气自动监测站是空气质量的晴雨表,河北构建覆盖全省、完整统一的环境空气监测体系,能有效弥补现有监测能力的不足,全面说清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和评估依据。 今年以来,河北省环保厅在分析第一期县级空气站监测数据时发现,县级环境空气质量普遍比设区市城区空气质量差,乡镇及农村的环境空气质量普遍比县城区的空气质量差,这说明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重心应向县级和乡镇转移。(人民日报) 京津冀雾霾预计23日将消散 河北南部仍有轻度霾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22日夜间,受降水影响,河北北部、北京、天津的雾天气将趋于减弱消散,河北中南部、山东西北部、河南北部等地风力较弱,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为3—4级,不利于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部分地区有雾和轻度霾,局地中度霾。 23日,受南下弱冷空气和降水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大部地区污染物将逐渐扩散和清除,雾和霾天气减弱,但河北南部、山东西北部局地仍有雾和轻度霾。 预计到24日,我国中东部大部地区无明显霾天气。(人民日报) 京津冀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最差10城中河北占7个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8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8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6.7%~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0.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15.9%,中度污染为3.4%,重度污染为0.3%,未出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O3,其次为PM2.5。海口、昆明、厦门等19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秦皇岛、徐州、中山等31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重庆、天津、苏州等1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合肥、保定、济南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8.7%上升到80.4%,升高1.7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3.1%上升到80.4%,升高7.3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济南、邯郸、保定、邢台、唐山、衡水、石家庄、廊坊、北京、沈阳和郑州(两市综合指数相同,排名相同);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珠海、中山、江门、舟山、拉萨、深圳、贵阳、台州和惠州。 【详细】 最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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