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参合率达98.5% 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
一次心脏病突发,不但能直接到省会大医院就诊,而且出院时还领到了2000元新农合住院费补偿。日前,刚刚出院的曲周县白寨村农民庞新月说:“活了50多年,这样的好事在以前可根本不敢想。” 过去,受医疗费用和医疗条件的限制,很多农民群众“小病自己扛、大病无保障”。这次病发时,庞新月的儿子毫不犹豫将母亲送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治疗,就是因为有新农合作保障。 从2003年我省3个县(市)开展新农合试点,2008年新农合在全省推开,到目前所有县市级定点医院实现农民报销补偿款出院即报,日益完善的新农合制度为我省5300余万农民撑起看病就医的“保障伞”,参合率达98.5%,基本实现全覆盖。 百姓就医是民生大事。新中国成立以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提出“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在增强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方面,一套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新农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运行机制也逐步完善。仅今年1至6月,全省共对参合农民补偿5326万余人次,补偿金额达78亿余元。 “10多年时间,广大农民不仅有了自己的医保,而且政府对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逐年提高。”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新建表示,2014年,我省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年320元,农民住院费用最高报销额度提高至10万元。相较2003年,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了15倍,住院费用年最高可报销额度提高了9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从而真正减轻了农民的看病负担。 拥有了基本就医保障,但“一场大病、负债满身”的因病致贫状况还会经常发生。为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我省在提高新农合普惠水平的基础上,选择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试点开展了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参合农民如在定点医院救治,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70%给予补偿,大大缓解了大病给农民带来的医疗负担。目前,重大疾病保障已由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普及,肺癌、终末期肾病、苯丙酮尿症等22种疾病被纳入其中。 建立医保体系,是事后保障;完善农村基层医疗服务,让农民“少得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是至关重要的事前防御。近年来,我省将财力、物力、人才、技术向基层倾斜,对全省1960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进行改扩建,并安排57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59所县级医院,457所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1936所乡镇卫生院。同时,大力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省组织实施了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11类43项基本公立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以明显改善。 目前,我省正积极推进新农合省级出院即报工作,探索跨省异地就医核查和结算机制,力争使参合农民无论在哪儿看病,都能在出院第一时间领到新农合补偿款。 |
关键词:医保,新农合,大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