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主义思潮对文艺创作的冲击及其应对
二 文艺传达什么样的价值观,文艺活动本身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怎样的价值定位,是文艺的重要问题。消费主义思潮造成了文艺价值观上的混乱。如果一味地被消费主义思潮牵着鼻子走,则必然会导致文艺创作缺乏社会责任和道德意识。文艺要承负起自己的精神、文化担当职责,就必须与消费主义思潮划清界限,与拜金主义保持距离。 首先,道德担当是文艺创作者必须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担当。守公德,是对文艺创作者的最低要求,文艺创作与其他任何一种社会性活动一样,都应该有一个道德底线。我们很难强求所有的商业化文艺作品都能做到有益,但至少应做到无害。文艺产品相对于物质产品的这种独特性,使文艺创作者自觉的道德担当意识在净化社会精神生产环境中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的文艺市场上,确有极少数人打着顺应市场、满足大众需要的旗号,对人性的弱点、缺陷进行恶意利用以中饱私囊,片面追求收视率、卖座率的非道德化创作,往往只是一种赚钱策略。包括“非道德化”在内的所谓“非价值化”创作,往往是为了“价格化”,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赚尽可能多的钱。由于具有形象化等艺术特点,文艺传达的道德价值观等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正确道德观的正面涵育力会很强,但错误道德观的负面腐蚀力也会很大。在市场条件下,赚钱等利益诉求应该合理、合法、合德,文艺创作者不能放纵自己的拜金主义欲望而冲决社会公德的防护堤;文艺给受众提供娱乐不能无边际,尤其不能一味地挑逗、刺激受众,使之成为娱乐、享乐无极限的俘虏。文艺创作者更不能通过鼓吹、宣扬极端的消费享乐主义而挑战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从文化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包括文艺在内的大众消费文化的迅速兴起和发展,对传统意识形态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随着全球化、符号经济及现代传媒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众文化消费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会更加突出,在意识形态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我们在重视和扶持主旋律文艺发展的文化战略布局已卓有成效,而在对大众通俗流行文艺的引导方面还亟待加强。如何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正确发挥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大的通俗文艺的社会整合功能,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其次,精神担当是文艺创作者应该具备的独特的职业担当。这关乎文艺创作者所从事的文化精神创造本身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定位问题。文艺创作者不能把自己的创作仅仅只当作“产业”来做,更要当作“事业”来做,通过自身的自由创造,在激发民族文化创造力、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自身应有的独特作用。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而一些文艺作品之所以缺乏精气神,固然与创作者道德意识薄弱、生活情趣低俗有关,同时也与其陷入拜金主义泥沼而缺乏真正的自由创造精神有关。 推动实现物质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业已成为我们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文艺活动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推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则是我们现在文化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文艺的自由创造,无疑是文化创造力自由、全面发挥的重要方式之一。“自由”已成为我们宣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自由”有多方面的含义,而自由创造、人的全面发展显然也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文艺创作者及其创作活动,又应该如何充分而全面地体现自身的价值呢? 我们认为,在理论上要突破把文艺价值简单化、单一化的观念。相对而言,传统的文艺基础理论只重视意识形态方面的政治价值,对文艺其他方面的精神价值重视不够。马克思曾经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包括艺术在内的文化生产,既是“意识形态”,同时也可以是“自由的精神生产”。马克思又区分了两种不同的作家劳动:“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马克思对密尔顿不为商业目的、经济价值的“自由的精神生产”给予了更高的肯定,体现了马克思重视自由创造的基本价值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经常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之一,而在现有社会条件下,物质生产劳动还不能体现人的能力的这种全面发展,但作为“自由的精神生产”的艺术创造活动,则可以部分地体现这种全面发展和自由创造精神。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艺价值观,对于我们今天充分认识并全面开掘文艺的价值,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消费主义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的一种重要意识形态,体现了极端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生活价值观。在文艺价值观上,我们倡导“自由的精神生产”、“人的全面发展”的自由创造精神,这对于滋生拜金创作和低俗、享乐格调的消费主义思潮,具有针锋相对的批判作用。而极端拜金主义和消费享乐主义的文艺价值观则会腐蚀自由创造精神。民族振兴和发展离不开自由创造精神,包括文艺在内的文化,是一个民族创造力的源泉。中华民族的辉煌灿烂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巨大的精神创造力,而要继续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简单地传承传统文化是远远不够的,创新性发展更为重要,而这需要我们倡导并践行重视自由创造精神的文艺、文化价值观,营造重视自由创造、创新的文化氛围。如果我们能够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具有极高艺术创造力的元气淋漓、大气磅礴的文艺作品,无疑会大大增强当代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大大提升当代中华文化软实力。 最后,文化担当最终可归结为文艺创作者应该具备的理想担当。文艺创作者要明大德,通过自己高质量的作品,涵养道德力量,激发创造力量,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发挥应有重要作用。文艺的繁荣当然要以一定的作品数量为基础,但是,相对于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尤其不能以量为首要的价值评估标准:内容空心化、情趣低俗化、过度消费娱乐化、格调贫血化的文艺作品,在量上越大,恰恰越会削弱我们的文化软实力,乃至损害我们的国家文化形象;反之,质量上乘的优秀作品,即使数量不大,正面影响力可能也会很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尤其要把高尚的道德意识、自由的创造精神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实际创作。惟其如此,文艺创作者才能在弘扬中华民族道德精神、激发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 |
关键词:消费主义,文艺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