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批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出炉 涉38个项目
从省发改委获悉,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我省近日向社会推出首批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该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市政等领域,涉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清洁能源、热电联产、水利发电、军民品生产、医疗设施,以及城市供水、供热和污水处理等方面,共38项,总投资2106.1亿元。 这38个项目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有18个,总投资1881.5亿元。能源水电项目7个,总投资173.3亿元。军民结合项目3个,总投资19.3亿元。医疗设施项目1个,总投资26.3亿元。市政公用设施项目9个,总投资5.7亿元。目前,该批项目清单已经通过省发改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 在交通、能源、市政等领域向社会推出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要求的重要举措。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操作层面还存在诸多障碍,一些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民间投资难以真正进入,“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突出。此次重点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领域选择推出一批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对激发我省民间投资活力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为把这项工作做好,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借鉴国家和外省市的做法,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项目选择上,将前期工作基本完备、代表和示范作用较强、业主有较强合作意愿等作为优选条件,确保项目“实实在在”。在合作方式上,坚持市场化和公开透明原则,鼓励民间资本以合资、独资、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发挥各类投资主体优势。在具体内容上,详细公布项目名称、业主单位、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进展情况、民间投资进入方式和联系电话等,便于投资者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搞好联系沟通。在后续服务上,要求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首批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服务监管等后续工作,抓好已发布项目的衔接落实,确保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取得良好效果。 |
关键词:民间投资,省发改委,民间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