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要“吃饱”,但也不能“撑着”
资料图。 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9月9日《人民日报》) 中央“八项规定”灭掉了老虎苍蝇,遏制住了迎来送往和觥筹交错,却也剥夺了公务员仅有的二斤简装月饼。绝大多数基层公务员靠着每月2000块钱的工资养家糊口,本来逢年过节单位会发几百块钱的福利作为补贴,在2013年各项“禁令”下达后却被“名正言顺”地没收了,公务员真正过上了“清贫”的日子。 对于公职人员的隐性福利,应下大力度查处,这无可非议。但是连端午节的几个粽子和中秋节的二斤月饼都被“克扣”实在是矫枉过正。但反过来说,高额面值的购物卡和米面油票等“高大上”的福利也确实让我们“亮瞎了眼”。要保证公务员能够“吃饱”,所以我们不反对适当福利,但是也绝不能让他们“撑着”。 公务员也是普通人,有养家的压力,适逢中秋佳节,连在私营民企工作都能领到一盒月饼,受政府雇佣的他们却两手空空。这不仅是在物质上的“损失”,也让公务员们的心“拔凉拔凉”的,二斤月饼虽不值大钱,但却代表着单位对职工的关爱,拿在手里是一份温暖的情感。正常适当的福利,在保证公务员“吃饱”的情况下,更能增添其归属感,为了对得起自己的俸禄也会更加兢兢业业。 公务员本就不是高收入职业,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也只能保证温饱或达到小康。倘若憧憬着通过获取隐性福利来过上安逸富足的生活,又或者通过权力进行寻租实现人生“抱负”,只能是一口吃成个胖子最后被“撑死”。所以说,“八项规定”的落实是很有必要的,从中央到地方要坚决砍掉灰色收入和非正当福利,严格规范公职人员行为,避免公务员吃“撑着”。 归根结底,我们要正确解读“八项规定”,理性看待员工福利,当然作为政府机关来说更要合理发放福利,在公务员不“撑着”的情况下,让公务员能“吃饱”。(王欢) |
关键词:公务员,职工福利,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