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降低公积金提取门槛:租房可每月提取一次
人民网讯 9月1日,深圳市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按照该规定,办理租房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从2014年11月1日起可每月提取一次。 据悉,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12329热线自助办理租房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可每月提取一次;二是取消住房消费提取后应在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三是取消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公积金的限制。 目前,深圳公积金中心已在网上办事大厅及12329热线开通了自助提取业务,未来还将扩展到银行终端。 相关:住建部开展公积金专项督察 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8月28日,住建部发布消息称,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察工作。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通知指出,此次督察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督促整改3个阶段进行。在各地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于9月~10月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3个城市进行抽查。11月底之前,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12月,组织召开专项督查工作总结交流会,总结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通报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并交流推广住房公积金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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