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29岁男子啃老被赶出家门 状告父母不养

来源: 华声在线 作者: 2014-08-29 1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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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沙一29岁男子啃老被赶出家门 状告父母不养

长沙一29岁男子啃老被赶出家门 状告父母不养

【邻居】 “这种儿子要他何用”

匡父的租屋位于岳麓渔场附近。晚上7:30,记者找到了租屋的房东戴志高。“老匡赶工去了,暂时回不来,”戴志高指着对面一间沾满油渍的卷闸门说:“他就住那间,房租每月200元。”

邻居们见匡正轩来访,都犯了嘀咕:“他回来干吗,又求着老匡养他吗?30岁的人了不自立,夏天父母出去做事,他一个人坐在床上玩手机、看书、睡觉,饭都不做,这种儿子要他何用。”

刘永助与老匡是老乡,两家的房子相隔百米,对老匡一家比较了解。“两公婆来长沙十几年,堂客有糖尿病,他自己没什么技术,单纯卖苦力,每个月3000块钱左右的收入,儿子要他养,太没血性了。”

戴志高补了一句:“也怪他娘,从小不让他做事,弄得现在不肯做事了。”听到邻居们的数落,匡正轩消失在夜色里,不久,他给记者打来电话:“有好消息了告诉我。”

问及啃老,匡正轩说:“我不是啃老,我是没有能力,有能力肯定赡养他们。”

【父亲】 “我不可能再养他了”

8月28日上午10点,再次来到老匡的住所,他匆匆从工地赶回。52岁的他挂着满脸汗珠打开了他的租屋门。

租屋大约15平方米,一个柜子将其隔成两间。外间的床上散落着几件衣服,“他以前就睡这里。”老匡指着匡正轩的床说。

内向、不讨老板喜欢、不讲卫生、不节约、等他养老靠不住,以上是老匡对29岁的儿子提炼的关键词。

老匡也曾试着带匡正轩一起卖苦力,“可他小时候没力气做不了,现在大了又不肯做。”

说起不讲卫生,这竟成了父子动刀的导火索。“大年初十,我说他上完厕所要冲水,话说重了点,就打了起来,我拿刀砍了他,他也把我打伤了。”

老匡说:“我不可能再养他了,他一打电话就是问我要钱,这么下去我以后老了怎么办?”

聊到儿子不记得父母生日的问题,老匡将其归结为“不细心”,“别说父母生日,长辈去世的日子,我也不记得。”静静一想,老匡略显自责地说,“可能就是这种家庭氛围和缺乏教育,现在儿子也不把父母当回事了。”

【专家】 “寒门出贵子”是教育、沟通缺失的悲剧

长沙秋实教育咨询中心主任丹妮听到这个故事时,发出“寒门出贵子”的哀叹,“父母没有义务去抚养年满18岁的成年人。29岁成人要告父母,这种不符合社会伦理的事情竟然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作为父母,对儿子缺乏教育和沟通,将孩子“一赶了之”无法解决问题。应该循序渐进地尝试与孩子沟通,给予他一个心理过渡的阶段,在父母的支持下重新获得对工作、对生活的信心。

作为儿子,应该要对自己负责,而不是对年迈的父母一次次伸手。心理不成熟、学历不高、能力不够都不能成为放弃自己责任的借口。只要肯吃苦耐劳、发现自己的优点,总会在工作中找到认同感,找到价值感。■记者王为薇 实习生 龙艳芸 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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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立法禁止“啃老”

●2014年8月,杭州市法制办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法规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

●2014年6月,《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如果子女有能力而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2011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新增了对子女“啃老”行为的约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这条规定被不少人解读为江苏立法禁止“啃老”。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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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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