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新中国成立之后,到底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由什么经济所有制成分组成?怎样找到一种真正符合中国基本国情、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模式?如何处理公有制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这些终是中国领导人所面对、所需要回答的基本的问题。也正是经历了60多年的不断实践与反复试错,我们才真正确立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世界上也是十分独特的,还具有十分强大的优势,这是因为它能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的各自优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经济制度。不过,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经历了先是肯定、后是否定、再来肯定的曲折的、长期的历史过程,还经历了“两条腿走路”转为“一条腿走路”再转为“两条腿走路”的历史过程。 |
关键词: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国有经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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