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修改全国首个公务员转任地方性法规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2014-08-22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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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合肥修改全国首个公务员转任地方性法规

法制网讯 见习记者范天娇 8月2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该办法将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年龄上限调整为“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10年”,且集中转任周期延长至每三年一次。

2009年,合肥市制定并实施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系全国首个公务员转任地方性法规。但鉴于实践中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上的公务员跨部门转任到新的岗位后,由于年龄偏大,实践中适应新环境和转变角色较慢。办法修改后,将可以不转任的公务员年龄由离退休年龄不满五年调整为不满十年。同时,个人有转任意愿且身体健康、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满八年且不满十年的,也可以转任。国家、省有关部门对专业技术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在相近职位间进行转任。

如今经过几轮转任后,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正逐年减少。原办法中每两年集中开展一次转任工作过于频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因此,修改后的办法将集中转任周期调整为每三年集中实施一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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