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京津冀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主要污染物为PM2.5
8月19日,环保部公布7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的1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不过,6项监测指标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14.3%和2.9%。 7月份,74个城市中,包括我省沧州、唐山在内的1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7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中,我省占了7个。这10个城市分别是唐山、邢台、石家庄、保定、济南、北京、邯郸、天津、廊坊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珠海、丽水、台州、南宁、厦门、福州和江门。 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80.5%下降到73.1%。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下降。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5.8%至96.8%之间,平均为42.6%,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30.5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天数比例高于74个城市4.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臭氧。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48.6%下降到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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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