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禁酒出严规 副科级以上违反规定将被免职
为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近日,南和县出新招,由县纪委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随机抽签选定单位后,携带酒精测试仪直接到单位进行检查。截至目前,该县尚未发现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 为防止出现“中午喝酒、下午找不到人”的情况,今年3月,南和县出台了新“禁酒令”,明确提出因公饮酒需提前登记,成立专门工作组,进单位抽查干部酒精含量。此外,新“禁酒令”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据该县纪委副书记秦瑞波介绍,副科级干部违反一次,对本人予以停职或者免职;科级干部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本人予以停职或者免职;非正式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单位出现两起以上违反禁酒规定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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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