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民已能享多项优惠 河北进城农民保留土地
昨日,记者就《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如何“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追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等多部门。 据悉,在保障进城农民土地“三权”、随迁子女享平等教育机会、城乡医疗养老保险衔接方面,我省已有大批优惠政策。 关键词土地“三权” 河北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 -《意见》原声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河北落地 在推进城镇化,推动农民进城方面,我省曾多次出台政策,进一步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2012年7月,省政府曾发布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该《意见》第一次明确: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 今年3月,我省出台《关于河北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开展IC卡式居住证试点。探索推行社区公共地址管理使用办法,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关键词随迁子女上学 参加河北“异地高考”要有居住证 -《意见》原声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 -河北落地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我省便印发《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异地高考”已在我省执行3年。 该《方案》首次提出:“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中考的,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对报名参加我省高考的随迁子女,学生须有我省两年以上高中学籍,同时须提供家长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此外,关于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我省一直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各地教育部门都将按照相关政策为适龄学生调剂安排入学。 关键词医疗、养老保障 河北年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试运行 -《意见》原声 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河北落地 目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实施意见》,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年内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就能建成并试运行。按照国家计划安排,省内的异地就医结算2015年底实现;河北与京津医保合作事宜暨异地就医结算也在有序推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卫生和人社两个系统,资源整合尚需进一步沟通。 7月1日起河北城乡养老保险已衔接 -《意见》原声 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河北落地 目前,河北省已经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下一步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打好基础。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及跨省转移接续自2009年开始实施。4年来,河北省累计为4.43万人办理了跨省转入,为3.88万人办理了跨省转出手续,转入资金6.42亿元,转出资金11.42亿元,政策实施总体平稳。 河北省自7月1日起,已明确并开始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城乡养老保险可自由转移接续。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不管是从农村转到城市,还是从城市转到农村,都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如有疑问,参保人员可就近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全省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3详询。 关键词就业创业 农村劳动力可免费培训技能 -《意见》原声 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河北落地: 河北是劳务输出大省,为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劳动年龄内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劳动力可参加就业部门组织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如有需求,劳动者可就近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业局咨询。 同时,河北省自2007年开始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每年扶助一批城乡贫困学子免费学技能,两年培训期内的学费全部由政府埋单。据悉,这一计划今年仍将继续,全省拟招7300人,学制仍为2年。 关键词住房保障 年度约15%可分配公租房要分配给外来务工者 -《意见》原声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河北落地: 2010年起,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将在冀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2013年,我省又专门针对这部分群体,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的实际情况,取消户籍限制、取消社保缴纳年限限制,合理调整降低准入门槛。 通知要求,申请保障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各地设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时限,最长不应超过两年,在务工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着眼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实际情况,我省规定各地年度可分配公租房15%左右比例的房源,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分配。 关键词卫生计生服务 石家庄作为试点正推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意见》原声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河北落地: 在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作为全国试点城市,石家庄早已有所动作。 记者追访石家庄市卫计委获悉,到“十二五”末,石家庄市将推进全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在全市基本实现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石家庄市还将健全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均等化服务体系,提高流动人口妇幼保健质量。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纳入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妇幼保健服务。 据悉,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进一步完善。 |
关键词:进城农民,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