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幼儿园校车 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
原标题:湘潭幼儿园校车 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 李传新 姚学文 曹辉 实习生 黄菲菲)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月10日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 7月10日16时10分,小车驾驶员郑友华驾驶一辆牌照为湘CG5210的校车,由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出发,沿途送小孩回家,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干子村石塘坳时,翻入白毛水库。事发时,车内有2名幼师:肖建阳、童聪,8名幼儿:黄文博、刘意希、童牧荣、凌若涵、佘楚婷、刘星辰、童乐瑶、周子轩。事故发生后,经过连夜打捞、抢救,已确认车上11人全部遇难。 据悉,乐乐旺幼儿园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理了办园许可证。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该园举办者为王长梅,法人为王霓裳,园长为黄喜颜,现有校车3台。据初步了解,出事校车证照齐全。驾驶员郑友华,系湘潭县云湖桥人,证照齐全。随车老师童聪、肖建阳,系响塘乡人,分别为18岁、51岁。校车系指定厂家(长沙梅花汽车厂)改装校车,保险有效,购买了交强险,为合格校车。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事发前,事故车已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有11人,实际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线路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要求长沙市、湘潭市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抢救,全力减少师生伤亡,并迅速核实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对学生家长做好过细的安抚工作;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10日晚10时,副省长张剑飞带领安监、教育、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和专业设备全力开展搜救和打捞。11日凌晨4时许,事故车辆打捞出水,11名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 7月11日上午,副省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友志主持召开省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校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加强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李友志对善后处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协调,由省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迅速查明原因。不仅要查明校车翻车的直接原因,还要调查校车、线路、驾驶员的审批情况,幼儿园管理等各个环节。根据调查情况,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汲取教训,切实整改。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制度;加强校车驾驶员培训与安全教育;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和校车站点建设,加快推进校车安全监管智能化。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空白。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导致辖区内发生校车责任事故的,坚决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
关键词:校车,刘星辰,事故车辆,幼儿园管理,翻车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