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活动型”走向“机制型” 打造亚太教育高地 长三角探索教育深度协作机制

来源: 人民网-教育频道 作者: 2014-07-09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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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7月9日电 (记者姜泓冰)教育部首次出台文件推进区域性教育发展。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签署一系列协议,创新区域教育合作体制机制,旨在打造亚太地区教育高地。

第六届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议7月8日在上海,开幕教育部相关部门和江、浙、皖、沪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等约150人出席。会议就深化落实教育区域协作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联管机制协议、中等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协议、教育行政干部挂职交流合作协议、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教育发展报告”协议、共建基础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协议和上海音乐学院与浙江省文化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苏州大学与湖州师范学院合作框架协议等七份新合作协议。

今年6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教育改革与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张泰青和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柯春晖表示,这是教育部第一次针对一个区域的教育协作发展出台文件。希望通过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探索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区域教育一体化建设新路,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的协同化、均衡化、现代化,为其他区域教育合作提供经验和示范,打造亚太地区教育高地。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教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教育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以义务教育为例,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江苏省89个县市区、上海市全部17个区县和浙江省33个县市区都已率先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督导。据悉,浙江省已提出申请,希望今年内全省其余58个县市区都能通过国家督导验收。

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等方面,长江三角洲地区一样走在全国前列。三省一市高校毛入学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学教育已从大众化迈入普及化阶段,大学办学和人才培养已从关注数量转向关注质量。

长三角教育协作机制自2009年3月建立,区域内的教育联动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至今已先后签署了“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设立教育合作研究中心”、“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长三角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合作培养”、“各层次教师培训合作”等34份项目协议,在共同培养培训教师、共享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实验实训基地、共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合作。

关键词:教育教学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训基地,教育部,机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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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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