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高考替考、滥加分涉案人员零容忍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7-09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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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派出工作组督办替考加分事件

京华时报讯昨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河南等地的替考案件以及河南、辽宁个别中学高考体育加分人数过多问题进行了通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已经分别派出工作组赶赴河南、辽宁以及替考涉及的湖北等地方指导督促查办工作。教育部再次重申,对高考替考、滥加分等案件要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

目前,河南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已基本查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河南替考案

涉案35人其中枪手11名

经查明,今年5月,高考替考中介王彬彬(已归案)、张选力(正在追捕中)在武汉部分高校组织枪手,在杞县、通许县联系被替考考生家长,并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与个别考务工作人员串通,进行替考作弊。被替考生共10人(杞县、通许县各5人,其中3人参加了3场考试后,被监考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及替考“枪手”11人(有2名枪手为同一名考生替考)。公安机关共调查询问110人,移交相关部门党政纪处理75人,其中立案侦查9人,刑事拘留5人。

目前,河南省对10名被替考考生,给予取消各科次考试成绩、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涉案的11名替考枪手,已上报教育部,建议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对教育系统内相关涉案人员,充当牵线人的5名工作人员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主动交代配合的8名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没有尽到职责,造成完成替考的45名监考老师,给予记过处分。对被替考考生5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家长给予撤销职务处分,5名一般公职人员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杞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大同中学校长和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通许县第一高中校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杞县高招办主任和通许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校长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杞县教体局局长、通许县教体局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杞县、通许县分管县领导和开封市招办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其中开封市招办主任被免职。

体育特长生

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

关于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续梅表示,教育部已要求河南、辽宁认真调查,对举报反映高考加分存在问题的将进行彻查,绝不姑息;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教育部还要求高校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的监督检查,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对于在复核中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倒查追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减少和清理高考加分的政策,重点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监督与惩戒

5项措施维护高招公平

续梅说:“教育部再次重申,对高考替考、滥加分等案件要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对参与舞弊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由学校予以追回。”

教育部将采取5项措施以维护今年高校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首先督促河南、辽宁等教育部门和有关的高校,继续严肃查处有关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替考加分资格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其次开通24小时举报

电话,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进行通报,该举报电话为:(010)66092315/66093315。实行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公开一起,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第三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办法,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切实把好招生录取关。

第四继续深化“点招”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管理、高考加分和信息公开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出台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适用于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记者郭莹

关键词:替考枪手,高考加分,加分资格,通许县,高校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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