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设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市民最高可借3万治病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获悉,我市拟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今后市民如患重病需急救,该基金最高可以借3万元给患者。医院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 救助对象 《意见》中规定了基金的救助范围,主要是针对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到这类患者时,应及时、有效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不得过度救治,套取救助基金。应急救治结束后,应当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助下查明欠费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责追讨欠款。 急救时间 《意见》规定,基金支付原则上为从急救之日起7日内急救所发生的费用,支付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特殊情况超过1.5万元的,报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审批,但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救助金支付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方式筹集。资金规模原则上参照全市人口数、上一年度全市应急救治发生情况等因素确定。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基金监管 对于基金的管理,《意见》规定,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市红十字会具体经办。市红十字会编制基金年度预决算,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使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抵扣。基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制定。 另外,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将牵头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对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基金进行审计,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
关键词:救助基金,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