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海事局开通俄罗斯液化石油气水路运输通道
本报佳木斯7月8日电(记者袁泉)今天下午13时30分,首批从俄罗斯下列宁斯阔耶口岸发出的3辆装载60吨液化石油气罐式集装箱汽车由龙渡004船顺利运至同江哈鱼岛码头,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利用水路运输俄罗斯能源入境拉开了帷幕。 自中俄两国签署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以来,中俄双方在能源方面合作迅速推进,相继签署《关于沿中俄东线管道自俄罗斯联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供应天然气领域合作的备忘录》、《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作为俄罗斯能源的主要输入方式—管道运输,按照合同约定,要至少需4年才能将通过中俄天然气管道东引进天然气。对于急需廉价清洁能源的黑龙江省,具有毗邻俄罗斯的地理优势,水路运输进口俄罗斯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廉价、实用、快捷的运输方式,同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由于液化石油气是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的危险品,一旦泄露遇明火易发生爆炸,为了保障其安全顺利运输,在黑龙江省佳木斯海事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船舶载运液化石油气罐式集装箱车辆的运输方式,使液化气从俄罗斯秋明油田—下列宁斯阔耶—中国同江的水陆联运成为可能,每个罐式集装箱可装载10吨液化石油气。针对危险品运输可能面临的风险,佳木斯海事局执法人员从人员、船舶、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分析风险源,有针对性提出了具体措施和相关要求,破解了这种类型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所面临的难题。 据了解,2014年夏航期拟通过下列宁斯阔耶—同江航线运输液化石油每月气约2000吨,冬季可通过浮箱固冰通道实现不间断大规模运输,全年总运量约3万吨。随着货物运量的大规模增加,两国间还拟开通从哈巴罗夫斯克—富锦水上能源运输专线。 |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水路运输,海事局,俄罗斯能源,俄罗斯联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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