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放宽市场准入等七个任务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人民网北京7月8日电(魏倩)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等7个任务。 《意见》指出,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实行宽进严管,以管促放,放管并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 《意见》提出的七个任务具体包括: 放宽市场准入。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禁止变相审批、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风险管理、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促进信用信息的社会运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改进市场监管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确保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改革监管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消除多层重复执法、规范和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完善监管执法保障。及时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清正廉洁、公正为民。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 |
关键词:意见,市场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