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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陌生游客踹入湖后上传视频:因为无聊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2014-06-26 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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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

  “我不认识他

  踹他是因为无聊”

  “我就是张某某。”昨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视频中的踹人者。“去年的事儿了。”20岁的张某某坦白告知记者,踹人的事发生于去年夏天,地点在团结湖公园,视频的拍摄者是他的朋友。

  “我们之间不认识,踹他就是无聊。”张某某说,当天和朋友在团结湖公园游玩,因为无聊,心中萌生出整人的想法。随后,他将坐在路边的一位陌生游人踹入湖中,并有随行朋友记录下来。

  张某某说,把人踹入湖中后,他赶紧离开。“我们已经和解了,赔了钱。”张某某说,他离开后又回头去找还留在公园里的朋友,但被踹的路人已经报了警,随后张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据张某某自称,事情最终以他向对方赔钱取得和解结束。

  虽然视频点击已经过了3万,但张某某表示自己还不知道这个情况。“最近有很多朋友加我。”张某某说,上传视频的社交网络上,不少人向他发出好友申请。

  “这两天发出这个视频,就是想给认识的朋友看看,好玩。”张某某说,他觉得视频很好玩,三天前将视频发上了网,想与朋友分享。

  据张某某称,这段视频去年已经上传过一次,但后来删除。“没觉得有不好的影响。”张某某表示,之所以两度上传,也都是为了“好玩”。

  张某某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个21秒的视频是他剪辑过的,原版视频更长一点。

  昨天,北青报记者走访了一些团结湖公园里的游客。当问及去年发生的这件“踹陌生人进入湖中”的事情后,游客张先生说自己也听别人提到过,“这太可怕了,一个人本来在公园舒舒服服的休息,突然被人踹进湖里,万一出事怎么办?踹人的人能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观点

  踹人者对责任缺乏认识

  整人视频涉嫌侵犯他人权益

  “踹人者对行为后果不了解,对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也不清楚。”对于张某某传播踹人视频称好玩的行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郭开元表示,当事人怀着一种“游戏心理”,作出这些举动,但自身又缺乏对责任的认识。

  2014年5月25日,一条名为“实拍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众多网友报案”的视频也曾在网上疯传。视频中,三名男子围殴一少年近9分钟,其间使用肘击、脚踢和用石块砸等手段。后经核实,视频拍摄地为北京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

  据北京警方提供的消息,四名涉事者均属于少年阶段,其中有两个出生于1999年,一个出生于1997年,被打的小刚仅14岁。对于打人的后果,视频中的几人都是法律意识较淡薄,毫无忌惮。此外,包括被打者在内,四人都缺少父母的关照,被打的小孩事后也未告知父母,并未及时报警。

  “青少年的很多暴力行为,都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有关联。”郭开元介绍,在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尽管具体诱发事件的原因不同,但都有一个共性,就是环境中的暴力因素影响。

  对于张某某传播踹人视频的行为,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则表示,如果传播内容能看出被打者面部特征等信息,就已经侵犯受害者的名誉权。此外,在互联网上传播类似暴力内容的信息,也已经与互联网管理条例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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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被踹入湖,上传视频,网上走红

责任编辑:李雪曼